徐乃麟反击「卖屋诈财」挨告泄漏个资 维护演艺声誉不起诉
▲徐乃麟去年公开说明房屋买卖纠纷,结果建商蔡志龙闯入记者会指控遭徐诈骗。(资料照/记者黄克翔摄)
艺人徐乃麟去年遭爆料「假卖屋真诈财」,产品代言遭取消,接连举行记者会反击指控,并秀出内湖豪宅买卖文件自清,却又被豪宅买家蔡志龙提告,身分证字号等个人资料被公布,涉嫌违反《个资法》,但台北地检署调查,徐过去被控诈欺,都已获得不起诉,为演艺事业和名誉而公布文件厘清事实,符合特定利用目的范围,并非意图侵害他人利益,处分不起诉。
2019年间,平面媒体接连刊出徐乃麟内湖豪宅争议,包括蔡姓建商指控,他原本和曹姓女子等合伙人,要购买徐乃麟名下豪宅当资产,到大陆申请开公司,但房子未点交,还被拿去设定抵押,指控徐乃麟诈欺。
▲徐乃麟为了证明清白,曾到北检出庭表示所有爆料「都是子虚乌有,每一个都会告」。(资料照/记者刘昌松摄)
徐乃麟表示,相关报导刊出后,他被取消产品代言,为免声誉被毁,所以在媒体要求下,在5月22日国联饭店记者会后,6月16日又在电视台拿出房屋买卖契约等文件,证明自己说的都是实话,他当初低价卖房,催促对方处理房款问题不成,所以将房子登记回自己名下,包括相关抵押设定都经对方同意。
检察官调查,蔡姓建商等人指控徐乃麟诈欺等案,早在2017年间,就已经由士林地检署调查后,处分不起诉徐乃麟,徐乃麟身为知名艺人,面对持续的爆料,选择公布相关文件来捍卫清誉,且不遮掩蔡姓建商的个资,才能用来反击蔡等人的指控,不是出于损害他人利益的意图,也未逾越厘清争议的特定目的,因此处分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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