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势场合批郭国文「挪用献金」 前立委周五六遭判刑4月

▲前立法委员周五六在造势会场涉嫌发表意图使候选人国文不当选的不实言论被郭提告,台南地院处有期徒刑4月,可易科罚金褫夺公权1年。(图/记者林悦摄)

记者林悦/台南报导

前立法委员周五六在造势会场涉嫌发表意图使候选人郭国文不当选的不实言论,被郭提告,台南地院以周五六触犯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传播不实罪,处有期徒刑4月,如易科罚金,以新台币1仟元折算1日,褫夺公权1年。

判决书指出,周五六系第10届立法委员台南市第2选区候选人李武龙竞选总部执行长,郭国文有登记参选上开选区之立法委员,周五六知悉参与选举候选人之品德、操守及名誉攸关声望民众投票意向,且郭国文并无贪污水灾的钱。

周五六竟基于意图散布于众及使郭国文不当选之犯意,于2019年12月29日上午11时许,在台南市佳里区「参天地餐厅停车场公众得出入之场所,在造势舞台上公然以:「过去郭国文做我们民进党党部主委,连水灾的钱都敢拗去,之后民进党放过他,在法院里面,听说和解后,他才没事的,这种人连水灾的钱都敢拗去,贪污去,这种人让他做民意代表,我们不希望啦」等不实之事项指摘郭国文,足以生损害于郭国文之名誉及该选区立法委员选举之公正性,而被提告。

周五六辩称,他讲水灾的钱是另外一位民意代表挪用的,郭国文是担任县党部主委时,财务出了问题,他把两位民意代表搞混了,他说郭国文的操守的问题,在议会里的议员都是这样讲的,很多人都这样说,听到的就是这样,不是他编出来的,水灾是另外一位民意代表,他也有抱歉,说是口误,没有恶意使郭国文不当选的意图,他担任执行长,当天讲完话就马上走了,没有在现场,郭国文在外面也说他是黑道、恶势力,他没有提告,告那个没有用,永远都告不完,这样社会不会平静云云;不过,法官并不采信周五六的辩解之词。

判决书又指,周五六未为任何查证,即率在明知无何证据足证告诉人「曾挪用民众捐献的政治献金」、甚或「贪污水灾的钱」、「在法院里面和解」等行为之情形下,仅凭未经查证之道听涂说,再无中生有而率行在立委选举造势大会上发表上揭,直指告诉人贪污之不实演讲,堪认被告传播前开言论确无所本,且显系为达使告诉人不当选之特定恶意。

其所为上述传播不实言论之行为,依一般社会生活经验观察,显足生损害于选民对告诉人人格之评断,而损害告诉人之名誉,并影响选民投票行为之正确性,进而影响选举之公正性,堪认足以生损害于公众及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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