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争超前部署?经济部修法:战争等重大因素可启动紧急限电
▲经济部公告修正「电源不足时期限制用电办法」,新增第四条之一,授权中央可因重大因素启动紧急限电。(图/记者汤兴汉摄)
政府「限电」超前部署?经济部昨(17)日公告修正「电源不足时期限制用电办法」,新增第四条之一,因「政治、经济、战争、天灾或其他重大因素」,导致「国内电力供应预期发生严重不足时」,中央可以启动紧急限电,引发各界高度关注。
过去针对国内供电若有不足情况,现行办法已有规定,台电将依法先对工业实施限电,最后一步才会实施分区轮流停电,经济部启动修法,时值中美贸易战、大陆军方宣布在台海军演等紧张情势,引发外界对于国内电力供应不足的疑虑。
经济部能源局官员表示,依据「能源管理法」第十九条,经济部在能源供应不足时,可以订定能源管制、限制及配售办法,因此衍生出「电源不足时期限制用电办法」,而现行办法主要以「一般性电源不足」为原则,对于「重大因素所致的电力供应严重不足」,并没有明确规定,因此拟新增第四条之一,授权中央可以启动紧急限电。
至于「政治、经济、战争、天灾或其他重大因素」的成立要件为何?官员举例指出,今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波及全球,冲击重要物资供应链重组,一旦天然气等发电原料无法顺利进口,势必将严重影响发电量,中央可据第四条之一启动紧急限制用电管制措施。
经济部指出,距离上次修正「电源不足时期限制用电办法」,已是十五年前,时值民国八○年代台湾经济起飞,但供电相对缺乏,现在则因为产业、民生用电情况不同,加上国内发电多元供应,若要启动紧急限电,经济部能源局将提前一天宣布,以利工业等用电大户提前因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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