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聘「台籍科技特派员」下农村 陆委会:将约谈当事人
厦门、平潭先前设置台籍社区主任助理、村委会执行主任,被陆委会指涉及违法,近日,福建漳浦又设置「台籍科技特派员」,让台湾人前往农村从事「农业帮扶」。对此,陆委会表示,民众担任陆方「台籍科技特派员」是否违法,将由主管机关就职务性质及相关事证予加以审认,并要求当事人说明。
《新华社》13日报导了福建漳浦「台籍科技特派员」蔡志阳的故事,报导提到,蔡志阳今年39岁,出身嘉义的一个农业世家,有深厚的农业情结,看到大批年轻人外出务工,一些乡村陷入凋敝,他就暗下决心要通过科技兴农,改变大家对传统农业苦和累的刻板印象,让更多人看到农业生产有趣、收益可观的另一面,吸引更多年轻人返乡创业、再造乡土。」
报导指出,蔡志阳2013年到漳浦创业,起初并不顺利,但也算是渐入佳境,成功驯化栽培巨无霸红心火龙果、黄晶果等多个水果新品,并在福建、广东、广西等多个省份推广种植,「今年2月有了『台籍科技特派员』的身分后,推广果蔬新品种有了更大平台,也能更好帮助农民朋友走出跟风种植困境,获得更高收益。」
「科技特派员」是大陆1999年施行,向基层农村提供农业帮扶的制度,这是首次出现台籍的科技特派员。另外,根据福建省政府1月16日公布的资讯,漳浦县选聘台籍科技特派员座谈会上曾提到,「台籍科技特派员将下驻各村展开农业帮扶。」「从台商中选聘一批科技人员担任科技特派员,可以发挥台商技术优势,延伸到乡镇、行政村发挥作用,帮助农村、农民谋求发展。」
对于「台籍科技特派员」是否涉及违法,陆委会指出,两岸条例第33条第2项明定,国人不得担任中国大陆党务、军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机关、团体之职务或为其成员。有关民众担任陆方「台籍科技特派员」,将由主管机关就职务性质及相关事证予加以审认,并要求当事人说明。
陆委会并强调,两岸在制度、法规、市场环境及理念价值等面向仍有差异,赴陆就业有一定风险及挑战,应审慎评估,国人也须多留心,勿因资讯不透明不对称,误触法令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