枕头盖头性侵女网友 人夫冤喊「她嫌我和照片有落差」仍惨输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叶姓男子隐瞒自己已婚的身分,透过交友软体结识网友小佳(化名),两人在2015年10月相约第一次见面,他却将人载到摩铁性侵,并威胁如果不从,就要找十几个朋友「一起来玩」。虽然叶男辩称全程都是双方自愿的,但台南分院法官不采信,最后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有期徒刑4年6个月,全案仍可上诉。

▲小佳指控遭性侵,但叶男反驳双方是情侣,一切都是自愿的。(示意图/123RF,与本案无关,下同)

判决书中提到,小佳在侦查过程证述,当天被带进摩铁有先观察环境,看到有门就想跑出去求救,没想到却被拉住,想打110报警,还没接通手机就被抢走摔坏,「他威胁我马上把衣服脱掉,不然就要叫十几个朋友来跟我玩,我不要,他就说要支付他工作还有旅费,不然就是要跟他一对一在床上玩,我都说不要」、「他力气太大,我当时身体虚弱,没有什么力气反抗,他掀开棉被拉我的脚,并用枕头把我的头盖住」。

而杨姓女友人证称,小佳曾透过LINE打电话给她,说自己被带到一个很奇怪的地方语气很紧张,「我叫她不要紧张,可以跑多远就跑多远」;侯姓妇产科医生也表示,小佳第一次就诊时,只提到是因为第一次性行为后出血,第二次来神情有点害怕,没那么自然,「我详细问一下她怎么了,她才说被陌生人性侵,所以我才会在病历上写,『神色异常,问出被网友性侵,转成大急诊』。」

▲小佳声称自己曾试图报警求救,手机却被叶男抢走、摔坏。

不过,叶男到案后矢口否认性侵并辩称,他与小佳是男女朋友,发生性行为是你情我愿,期间他没有抢手机,况且抵达摩铁时工作人员还在准备房间,当时有10、20分钟的空档,如果真的遭到胁迫,大可在这时候离开或是呼救,「见面时她质疑我的长相和网路上照片不符,我解释照片是有修过的,她就不高兴了,上车后就变得很冷淡。」

但台南地院一审法官并未采信叶男的说词,依强制性交罪判处4年6个月有期徒刑,他不满上诉。台南高分院法官表示,小佳经过成大医院精神鉴定属于边缘智商,面对一般大众认为的轻度胁迫可能也无法应付,加上两名证人的证述都与女方一致,最后还是没有采信男方供词,裁定驳回上诉,维持一审量刑,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