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快評】數位中介法還魂?全動法空白授權有如軍管

国防部本月21日公告「全民防卫动员法」修正草案,全案更名为「全民防卫动员准备法」。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国防部赶在连假前公告「全民防卫动员法」修正草案,全案更名为「全民防卫动员准备法」,新增未来因应战争由总统发布全国动员令后,为了「因应新闻及不实讯息处理」,要求由县市政府配合办理「应对出版事业、广播电视事业、网际网路平台与应用服务提供者及新闻从业人员,实施调查、统计、编组及规划」,并对新闻从业人员实施必要管制。这个草案让全民这个连假过得心惊胆战,仿佛去年试图强推的数位中介法借尸还魂,蔡政府显然还未死心,而且还要升级为「戒严版」。

去年六月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数位中介服务法」草案,内容明定业者需担负平台是否流传不当言论或非法内容的管控义务,但业者该依循何种标准以判断讯息「属于不当言论」,容易引发争议,而且主管机关有权力审核内容是否为不当内容,争议极大,以致内容曝光后引发外界质疑这是要箝制言论自由,舆论一时哗然,时任行政院长的苏贞昌急踩煞车,NCC还自我擦脂抹粉,指草案仅为初版,各项建议都会审慎评估,并无「强推」情事。

然而,这次曝光的全民防卫动员准备法比起数位中介服务法草案,对于言论自由的箝制,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如果上次的数位中介服务法真的是初版,那这次国防部的全民防卫动员准备法就可以称之为升级的戒严版无误,波及的层面更广泛。

原法案内容规定在动员准备阶段时,必须对公、民营电信管制器材厂商、电信事业及专用电信设置者,实施调查与编管;修法草案除了进一步新增第15条规定对媒体实施调查、统计、编组及规划外,新增第33条还要求动员实施阶段,讯息传播动员实施计划主管机关为维护军事安全及战事遂行,应对出版事业、广播电视事业、网际网路平台与应用服务提供者及新闻从业人员实施必要管制。

所谓动员准备及动员实施,法条虽有定义,但却如空白授权。动员准备阶段是指平时实施动员准备时期,动员实施阶段是指战事发生或将发生或紧急危难时,总统依宪法发布紧急命令,实施全国动员或局部动员时期,其中动员准备的定义宽松,但政府在动员准备阶段可以做的事可多了,光是对媒体的调查、统计、编组及规划,就足以产生寒蝉效应,何况还有刑罚侍候。至于什么是不实讯息,还不是民进党政府说了算,如果要简单形容这个法,那就是直接用「军管」两个字可以形容了。

绿委王定宇受访时说得轻松,称这个修正草案主要是针对「万一」的状况,虽然大家希望国家稳定和平,但如果遇到侵略并吞的情况,仍须有法律明定动员准备,维持社会秩序,所有的准备都是希望备而不用,达到吓阻的效用。

但问题是,光是「动员准备」四个字就大有文章,在民进党政府的眼中,天天都可以是动员准备日,随时都可以搬出全民防卫动员准备法来管制,受害的又岂是媒体而已?教育、产业、交通、医疗机构、研究单位等无一幸免,因为名目太多,调查、统计、编组、演习、征购、征用...,谁能应付得了,民进党过去争取言论自由,拿到政权后,如今就要借着修全民防卫动员准备法准备统统加回来,能不戒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