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火超量烧煤废证、环保署解套 中市府声请停止执行确定失败
环保署撤销台中电厂的罚锾、废证处分,台中市府声请停止执行,最高行政法院裁定驳回。(黄捷摄)
台中电厂去年超量使用生媒,台中市卫生局三度裁罚共1800万元,并废止今年的许可证,但行政院环保署今年2月撤销处罚。卫生局认为事涉环境污染、市民健康等重大公益,声请停止执行撤罚,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驳回,卫生局提抗告,今又遭最高行政法院驳回确定。
台中电厂去年取得1104万公吨生媒使用许可证,11月28日使用量超过1110万余公吨,遭环保局裁罚300万元,限期改善;环保局12月14日、12月23日两次复查,发现台中电厂仍持续使用生媒,分别再罚600万元、900万元,并自今年元旦起废止2号机、3号机及生媒的许可证,另要求参加环境讲习。
环保署今年2月25日发函撤销3笔罚锾,替台中电厂解套,环保局认为将使台中电厂无限量使用生媒,造成台中市甚至全国的污染问题、伤害市民健康,有难以回复的损害,且情况紧急,向北高行声请停止执行,北高行8月7日裁定驳回。
环保局不服抗告,最高行认为,若环保局未来在本案胜诉,仍可继续执行罚锾、讲习处分,且就算没有停止执行,台中电厂还是得依照原许可证内容操作及使用生煤,总量仍受管制,也不会造成难于回复的损害。
最高行并指,台中电厂全年使用生媒数量最高1260万公吨,超过许可的1104万公吨,其间相差156万公吨,但本年度截至7月26日止,只使用约677.4万公吨生媒,卫生局无法证明台中电厂今年必然超量使用,也未证明去年多使用156万公吨,必然造成空气污染、违害人民健康,故认定不符停止执行要件,裁定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