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嘉案公然違規竟無法可罰 NCC將修廣電三法拉齊管制

图为中嘉示意图。记者许正宏摄影/报系资料照

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今天讨论2024年预定修订法规,因中嘉数位近期被爆发出受让方上层公司股东卖出股权,NCC竟一无所知,另有卫星电视新闻台卖出股权NCC也无法可管,将修正广电三法(《广播电视法》、《有线广播电视法》、《卫星广播电视法》),拉齐管制强度,其中最重要是修正有广法与卫广法中对频道、系统台等上层股权交易的规范,修法方向可望要求股权变动透明化、变动需经过申请同意。

依照有线广播电视法规定,目前系统台业者上层(第一层)股东变动超过5%,要向NCC申报。但法规漏洞包括再上一层的股东股权变动,不受有广法的规范,业者也因此不申报股权异动;卫星广播电视法对频道上层股东交易无法规可循,广播电视法则是将其列在施行细则中,法地位较低。

NCC表示,将调整修法,方向是拉齐管制,例如未来系统台、卫广频道上层股东转让,可能采审议制并拉齐管制,重点是将股权交易透明化、管理强度一致。

但也因目前还未修正法令,针对中嘉「明知故犯」但可能无法可罚,NCC发言人翁柏宗表示,目前委员会仍认定要处分,对于中嘉受让人是否违反营运计划、违反附款、没有提供资料是违反协力义务,近期会有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