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点名预设偏颇立场?NCC新委员王维菁、林丽云申请回避换照案

▲20201013中天新闻 昔反旺中! 林丽云王维菁任中天听证会主持人内容画面。中天新闻质疑2位委员预设立场。(图/翻摄YouTube)记者陈世昌台北报导今年8月新上任的2位NCC任委员王维菁、林丽云14日突然申请回避审议「中天新闻台照案」。NCC发言人翁柏宗表示,回避主因是中天新闻在前一晚报导中「点名2位委员在反媒体垄断活动中有预设立场,对中天新闻换照审议恐有偏颇」,但委员会最后以无具体事证全票一致同意不需回避。▲NCC委员林丽云(资料照片/记者陈世昌摄)2位委员是在14日的委员会中以临时动议方式,提案申请回避审查中天换照案。中天新闻台6年效期执照即将在12月11日到期,NCC目前正在审议中天提出的换照申请案,由于中天新闻台近年来违规个案居新闻台之冠、政治立场明显,成为社会关注焦点,NCC更首开先例于10月26日高规格召开换照听证会,也有政治人物指出是执政党预谋要撤销中天新闻台执照,使本案充满政治味。翁柏宗强调,2位委员不需要回避的决议是按照NCC会议议事要点行政程序规定办理。委员会认为2位委员的反媒体垄断主张,立场都是基于维护媒体市场的多元、保障言论自由与多元文化呈现的核心价值。翁强调:「当时NCC也曾提出《反媒体垄断法》,2位委员的主张与NCC立场是一致的。」

委员会认为王维菁、林丽云的立场不是针对特定媒体,其核心价值是一种普世价值,所以委员会认为其执行勤务没有会偏颇之虞全体委员一致同意依法不需要回避。▲NCC委员王维菁(资料照片/记者陈世昌摄) 2位委员是否回避审议中天新闻台换照审议,对案件有何差别?翁柏宗表示,2位委员是否回避,除了与会委员数量由7人变成5人,在审议程序上并没有差别,主要是委员会认为没有必要回避。

翁强调,委员会是合议制,程序上还是会请当事人或利害人到会陈述意见,然后委员会以合议方式做出结论,结论是经过讨论出来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