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片面宣告生煤条例部分无效 中部环团齐声谴责

中火力发电厂长年来燃烧生煤荼毒,罔顾中部地区民众渴望中火减煤换好空气心声!(陈世宗摄)

行政院日前宣告台中市管制生煤自治条例部分条文无效,行政院长苏贞昌19日更说宣告台中生煤条例无效「合法合宪」不会撤回,引发各界议论!台中市政府指出,台中管制生煤自治条例在105年已公布施行并送中央备查,当时环保署曾函复重要条文「无抵触空污法」,施行4年的自治条例忽遭中央废止,按「情理法」均难让中部人接受。

为让中部人发声,台中市副市长令狐荣达19日代表台中市长卢秀燕出席行政院会时表示,台中市政府依循管制生煤自治条例,积极整治空污,让中部空品逐步改善;恳请中央勿违背世界减煤减碳潮流市府持续市民站在同一阵线,守护民众健康。

针对台中市管制生煤自治条例是否有抵触疑虑?中市府说,自治条例于105年制定后送行政院备查时,环保署于同年4月曾函复行政院表示:「……许可证内容审查、核发及生煤堆方式地方主管机关裁量订定自治条例据以规范……综上,核认旨揭自治条例第3条第2项至第4项、第6条及第7条无抵触空污法。」

中市府指出,环保署函文中提到的第6条,就是限定业者都应兴建室内煤仓规定,何以行政院突于将近4年后宣告该规定自始无效?况且,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状污染物空气污染防制设施管理办法并无修正,中央以此做为抵触理由,明显违反行政自我拘束原则

彰化县环境保护联盟、台湾生态学会、环境权保障基金会、争好气联盟、台湾健康空气行动联盟、彰化医疗界联盟等中部环团,不满行政院片面宣告台中管制生煤条例部分条文无效,19日集结在立法院与立委陈椒华齐声谴责中央罔顾中台湾人民渴望中火减煤换好空气的心声,要求行政院撤回宣告,期盼中央倾听民众心声,切勿拖延地方减煤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