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博士」選南投議員涉買票 一審上訴後仍判3年8月徒刑

王燕珠在去年参选南投县第一选区县议员,以「中医博士」的学经历向外界拜票,不过王被检调查出,涉嫌在去年10月间,以7500元、1500元的代价,向选民买票,王最后落选,一审依违反选罢法,判王3年8月徒刑、褫夺公权5年,二审今宣判,驳回王上诉,维持一审原判。

判决指出,王燕珠在去年参选南投县第一选区(南投市、名间乡)的县议员,为求当选,涉以每票500元的代价,分别在去年10月下旬,将7500元交付给庄姓选民,其中5000元,做为要求庄及其家中有投票权的家属投票的对价,其余2500元则委由庄发放贿款给其他选民;另在去年10月28日晚间某时,王燕珠另交付1500元给张姓桩脚,委张发放贿款给其他选民。

案经南投地院审理后,认定王违反选罢法,判刑3年8月,褫夺公权5年,王燕珠不服,提起上诉。

王燕珠在台中高分院审理时,仍否认犯罪,不过合议庭审酌,此案有庄姓选民等5名证人的证词,认定王涉嫌买票行贿事证明确。

二审合议庭指出,王是议员参选人,不思以公平方法竞争,无视严禁贿选的法治,以行贿方式图谋胜选,所为妨害选举的公正性,严重影响民主政治运作,兼衡其犯后饰词否认,犯后态度不佳,驳回王上诉,维持一审原判,仍可上诉。

南投县议员候选人王燕珠涉嫌买票,台中高分院今判她3年8月徒刑。图/本报资料照

南投县第一选区县议员候选人王燕珠,涉现金贿选,台中高分院今判她3年8月徒刑。图/读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