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拿到!大统混油案每人1.5万元入帐 台湾食安团讼最高理赔 

大统混油案消费者每人先获赔1.5万。(图/台湾消费者保护协会提供)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大统长基混油案历经4年诉讼业者与消费者以9100余万元达成和解,创下台湾司法史上团体诉讼案件判赔金额最高纪录!代消费者提出诉讼的台湾消保会18日宣布首期4260万元已入帐,2840位被害消费者19日起可透过银行转帐,每人将获1.5万元赔偿,预计农历年前入帐。

大统长基公司人员涉嫌在油品中混入铜叶绿素棉籽油等有致癌风险物质,引发国内不少消费者恐慌,甚至有3776名人士登记提出团体诉讼,并由消保会代为求偿3.3亿赔偿金。历经台湾消费者保护协会提起消费权益损害的团体诉讼,进行冗长民事求偿程序,彰化地院宣判大统长基公司与董事长连带赔偿9千多万元。

全案缠讼多年后,消保会去年12月同意和解,大统公司应连带给付被害消费者2840人,共9105万6384元,堪称台湾食安团讼最高赔偿金额。依该和解内容被告先行给付每位消费者1.5万元,其余则另由协会继续就假执行扣得名下财产强制执行,等有受偿时再做分配

台湾消保会18日上午举行记者会宣布,大统无法一次拿出所有赔偿金,但已于日前先依和解内容将首期赔偿金4260万元汇入协会帐户,2840位消费者每人可获1.5万元赔偿。

台湾消保会指出,之所以同意以法院判决金额和解的原因,是着眼于大统公司已释出和解善意,经此事件后,已足以食品厂有所警惕,秉持良心不敢违法添加、掺假,已达成协会为消费者提起团体诉讼的部分使命,且在考量最高法院实务见解与法院裁判之不可确定性因素,顾虑消费者最大利益之考量下,决定达成诉讼上和解。

至于,获赔偿资格的消费者可上「台湾消保会网站」查,和解金发放方式如下:

1.获赔消费者收到本会挂号通知后,于三日内将身分证正、反面影印本及存折簿影印本以挂号寄至本会(并请在身分证影本上注明本会通知函姓名后面的编号以利本会缩短文书作业时间)。

2.限参加本团讼的本人领取及银行转帐,不发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