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报:退市新规威力彰显 “应退尽退”信号强烈

● 本报记者 昝秀丽

百亿造假案主角康得新强制退市靴子落地,成为畅通“出口”、扫清“害群之马”的又一典型案例。除此以外,上周监管部门对*ST鹏起、*ST富控、*ST信威、*ST欧浦等多家公司作出终止上市决定。截至目前,今年被强制退市的上市公司已达17家,超过去年全年总和。退市新规威力持续彰显,“应退尽退”势不可挡,A股市场优胜劣汰的良性局面加速形成。

良好的退市制度是股市的“净化器”,是形成优胜劣汰、有进有出良性市场生态客观需要,也是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内在要求。然而,由于退市制度不尽合理、退出渠道较为单一、市场约束机制尚未形成、各方认识不够统一、退市阻力大等原因掣肘,A股市场退市难问题比较突出。今年初,新一轮退市制度改革正式落地,为退市难问题开出一剂良方,配合强监管、投资者权益保护、建立市场约束机制等配套措施常态化退市掷地有声,“应退尽退”信号强烈。

一方面,监管部门雷厉风行,市场“出口”高效畅通。今年以来已有17家上市公司退市,5家上市公司进入退市程序,严重财务造假的“害群之马”、丧失持续经营能力的“空壳僵尸”陆续出清,彰显“应退尽退”的坚决态度。与此同时,多元化退市渠道更加畅通,22家退市或进入退市程序公司中,8家触及财务类退市指标,7家触及面值退市指标,1家主动退市,2家同时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和其它退市指标,4家重组退市。不难看出,从严监管形势下,“久拖不退”“刚性”不足等退市难题正逐渐得到有效解决。

另一方面,“应退尽退”之后的“应保尽保”,让投资者看到了索赔希望。退市是一项系统性工程,畅通市场“出口”,离不开对违法违规行为追责、投资者权益救济立体体系的落地生根。监管部门公开表态,积极支持康得新投资者通过单独诉讼、共同诉讼、申请适用示范判决机制、普通代表人诉讼及特别代表人诉讼等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监管部门加快推进先行赔付、责令回购、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落地实施,不断完善示范判决、多元纠纷化解机制,推动修改证券期货犯罪案件刑事立案追诉标准,持续优化重新上市制度等一系列举措的支持下,退市公司数量将继续增多。

通过市场化法治化手段促使“看门人”归位尽责,则强化了常态化退市的市场约束机制。新证券法将审计机构由“资格审批”改为“备案管理”的同时,进一步压实了审计机构的责任。在被业界称为“史上最严年报审计”的2020年年报审计过程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上市公司增加了约30家,审计机构功能得到了较好发挥。与此同时,新证券法、刑法修正案(十一)相继落地施行,进一步压实中介机构责任。由于涉嫌康得新财务造假,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昔日内资第一大会计师事务所——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余震不断,旗下公司的IPO项目全部被终止。事实证明,试图以虚假材料蒙混过关,与不良发行人沆瀣一气的中介机构终究会遭到市场抛弃。

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当下,“应退尽退”已成市场共识,“退得下”“退得稳”的新局面正在形成,A股市场优胜劣汰的良性市场生态加速形成。投资者应强化“买者自负”的风险意识。同时,应理性看待退市现象,依法理性维权,共同维护市场新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