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传真-不想付货款的10个理由?

近期贸易战加上肺炎疫情,货款支付的争议愈来愈多,除了厂商直接倒闭及坦承财务困难以外,买方不付或延迟付款的理由逐渐复杂,常听到的理由包含:1货物品质、数量、验收等瑕疵、2买方拒绝到港口领货、3情势变更导致无法卖出商品,连带拒绝付款、4买方的END BUYER没付钱,所以买方也不付钱、5三角贸易下,收货人与下订单者不同,下订单者以没收到货物为由不付款,或者收货者以没下过订单不付款、6封城导致银行体系停工、7财务人员因疫情停工、8分批交货的订单,出口商因为停工延误部分交货,买方以订单未完整履行,已经完成交货的帐款也拒付、9买方以泄漏商业机密、违反经销合约等等契约问题,主张卖方应负担违约赔偿,与货款抵销后不需付款、10总之就是要延迟付款,若要准时付款,卖方需同意折让价钱,说来说去就是趁火打劫,占卖方的便宜。

卖方如何降低不付款的风险?一、从接触客户开始,可以先透过买方的征信报告,或向银行、国际应收帐款保险商询问买方过往纪录,事先了解潜在客户的付款癖好,遇到有不良拖款纪录的,应该避免放帐交易。二、交易成交时,应该从订单、发票等文件确认交易的当事人是谁,避免将免税的纸上公司作为订单交易对象,尤其三角贸易,收货与下单者经常不同,契约或订单中更要加注交货指示条款,确认交货的对象及方式,当然若条件允许,最好在订单跟invoice外,另签订买卖契约,明订双方权利义务。三、对于商品瑕疵争议,难以完全避免,但至少应增加验收条款,例如限制收货后几日内买方应提出瑕疵,否则视同验收完成,或者注明验收期间、方式、瑕疵是否需要第三方公证,避免买方收货后多日才突然主张瑕疵。四、若买方拒绝依订单领货,应留下催告及拒绝受领的证明,日后可依据契约或法令进行求偿,进一步来说,若依据买方订单,厂商已有备料、在制品,此部分若有损失,应留下进料、要求买方受领的证据,预备日后求偿所需。五、多注意国际情势,了解国际市场的停工状况,莫被客户误导。

就买方来说,有商品瑕疵或契约争议,主张拒绝付款无可厚非,但提出拒绝付款时应该慎重,毕竟疫情是一时的,生意是永远的,诚信是靠累积出来的商业价值,经常有付款争议出现时,对于银行、上下游都是负面的讯息,长远来看,争议应透过诚信协商,并且清楚说明瑕疵证据及契约依据,否则暂时的资金缓解恐怕日后丧失更多生意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