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前院长吴启宾辞世 享寿81岁

最高法院院长吴启宾辞世,享寿81岁。(图/资料照、台南一中校友会

记者柯沛辰综合报导

最高法院前院长吴启宾20日上午11点心因性休克过世,享寿81岁。经家属同意,最高法院组成治丧委员会协助后事预计今年7月12日上午10点50分在台北市第二殡仪馆景仰一楼(至真一厅)举办告别式。

吴启宾1937年在台南出生,台南一中、台大法律系毕业,司法官训练所第七期结业,之后分发担任检察官

1970年,吴启宾侦办台北县八里乡(今新北市八里区)淡水合作社劫财命案,因罪证不足将3名前科累累的被告予以不起诉处分,处分书写道:「事在疑似,不可轻断,否则刑一成,而法不能变生死,死者之冤未雪,生者之冤又成。与其杀无辜,宁失不经。」受中国时报社论赞扬,为证据法则开启历史性的一页,在1971年司法荣获资深绩优人员

之后,吴启宾转任法官、庭长等职,期间办案态度严谨、刚毅不阿,由于「小时生活贫苦,父亲眼瞎,端赖母亲替人洗衣维持生活,任职法官能在案多事繁人欲横流中,坚持原则依法判断曲直,清廉寡欲,刚毅精神,勇于任事,为一模范法官」因此在1977年获选第15届十大杰出青年

1999年3月至2001年9月,吴启宾担任高院院长,开创许多司法改革先例,例如在各地法院成立单一窗口联合服务中心、推动法庭笔录电脑化、健全司法人员人事制度等改革。

2001年9月至2007年9月担任最高院院长,率先推行院长兼任庭长参与审判,并积极检讨不合时宜或不符人权保障的判例,予以废止或不再援用,同时选编符合人权精神之新判例,对社会公平正义重大贡献

由于吴启宾平时身体相当硬朗,所以骤逝消息一出,法界旧识学生无不感到讶异。司法院院长许宗力得知后,已与几位法界高层灵堂致意,后续将由最高院组成的治丧委员会协助处理后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