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试题及答案

刑法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1~2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2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试题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1.下列行为中已满 14 周岁不满 16 周岁的人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是:

A.走私毒品  B.贩卖毒品  C.决水  D.拐卖妇女、儿童

2.在下列犯罪构成的一般要件中,揭示犯罪实质特征的要件是

A.犯罪客体B.犯罪客观方面

C.犯罪主体D.犯罪主观方面

3.甲离婚后嫌才 3 个月的女儿乙累赘,某日将乙一人留在家中,自己锁门外出。甲 5 天后回家,乙已经死在摇篮里。法 院判决甲构成故意杀人罪,甲属于

A.纯正的不作为犯  B.不纯正的不作为犯 C.纯正的作为犯  D.结果加重犯

4.当我国客轮停靠在美国纽约港时,德国人甲在轮船上窃取了我国公民价值 4000 元人民币的财物。对于本案确立我 国刑法效力的依据

A.属人管辖  B.保护管辖  C.普遍管辖 D.属地管辖

5.下列选项中,错误的说法是

A.犯罪既遂与犯罪未遂区别的关键在于是否实现了预期的目的

B.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区别的关键在于是否着手实行犯罪

C.只有在造成法定损害结果时,才处罚过失行为

D.未完成罪仅仅存在于直接故意犯罪过程中

6.甲为投身恐怖主义活动而参加了某国国际恐怖主义组织,法院认定甲构成参加恐怖组织罪。甲的行为属于

A.预备犯  B.实行犯 C.帮助犯  D.未遂犯

7.想像竞合犯之所以被认为是实质的一罪,是因为

A.只触犯了一个罪名  B.只造成了一个危害结果 C.只侵犯了一个客体  D.只有一个行为

8.如果犯罪行为所造成的不法状态存在,则犯罪行为仍然存在,具备这一特征的是

A.连续犯  B.想像竞合犯 C.牵连犯 D.继续犯

9.甲因为男友乙不忠而生恨意,决定杀乙。某日把乙引到家中将一瓶安眠药(50 片)掺入咖啡让乙喝下。乙在甲的床 上昏睡,甲离家到附近一座山上打算自杀。甲在山上犹豫徘徊一昼夜,心生悔意急回家,发现乙已经被人送医院抢救,未死 。 甲大喜过望。对甲

A.按既遂犯处罚 B.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C.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D.应当免除处罚

10.关于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以防卫过当罪定罪,但是应当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B.紧急避险用于解决紧迫情况下合法利益之间的冲突

C.防卫过当的场合,其罪过形式通常是直接故意

D.对于“事后防卫”的,通常按照防卫过当处理

11.齐某很想出国,无奈手中缺钱,某日趁自己做生意的朋友吕某之子小东放学之机,骗其到自己事先租用的一所房子 内,打电话要挟吕某用 20 万元换孩子。吕某报警,齐某发现后将小东杀死。对齐某的行为应当

A.以敲诈勒索罪和故意杀人罪并罚  B.以绑架罪和故意杀人罪并罚

C.以绑架罪和故意杀人罪的牵连犯,择一重罪处断  D.以绑架罪处罚

12.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

A.按照“先刑事后民事”的原则,先执行罚金,剩余部分再支付民事赔偿

B.应当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剩余部分再执行罚金

C.以犯罪分子的财产为限,民事赔偿和罚金各占 50%

D.先执行罚金,民事赔偿部分暂缓支付

13.连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 10 年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3 年。在数罪并罚时应当采用

A.限制加重原则B.并科原则C.吸收原则D.相加原则

14.纪某因为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7 年,刑满释放后 7 年,禁不住朋友的再三恳求,帮助朋友贩卖了 30 克毒品。 纪某的行为

A.属于毒品犯罪的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B.属于毒品犯罪的惯犯,应当从重处罚

C.属于毒品犯罪的再犯,应当从重处罚 D.定贩卖毒品罪,加重处罚

15.按照刑法的规定,追诉时效中断的条件之一是在追诉期限内

A.犯罪分子还有其他的违法行为

B.犯罪分子又犯新罪

C.犯罪分子逃避侦查或者审判

D.犯罪分子阻止被害人向公检法机关提出控告

16.保险事故的证明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骗取保险金提供条件的,应当认定为

A.保险诈骗罪的共犯  B.伪证罪  C.诈骗罪的共犯  D.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

17.王某见一男子喝得酩酊大醉,神智模糊,躺在马路边,旁边放一只皮包。王某对周围的人慌称该男子为其朋友,将 该男子扶到偏僻无人之处,悄悄拿走其皮包(内有现金 3500 余元)。王某的行为构成

A.诈骗罪  B.盗窃罪  C.抢劫罪  D.抢夺罪

18.王某假冒公安人员,以“抓流氓”为名,对妇女李某进行胁迫奸淫。对王某应当

A.以招摇撞骗罪定罪处罚

B.以强制侮辱妇女罪定罪处罚

C.以招摇撞骗罪和强制侮辱妇女罪并罚

D.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19.下列行为,可以判处死刑的有

A.故意伤害他人造成伤害结果的 B.以残忍的手段故意伤害他人但是没有造成他人残疾的

C.过失伤害他人,并致人残疾的 D.以特别残忍的手段故意伤害他人并造成严重残疾的

20.下列情形中,不属于刑法第 263 条规定的对抢劫罪加重法定刑的情形是

A.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B.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C.在办公大楼抢劫的D.入户抢劫的

二.多项选择题:21~25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1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有二至四个选项是符合试题要求 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

21.甲唆使乙杀丙,乙将丙杀死。甲和乙属于

A.必要共犯  B.任意共犯C.简单共犯 D.复杂共犯

22.甲唆使乙盗窃丙的财物,乙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致使丙死亡。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乙构成抢劫罪的共犯

B.甲构成盗窃罪

C.乙构成抢劫罪

D.对甲而言,被教唆人没有犯被教唆罪

23.关于罪过,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犯罪故意是罪过的一种表现形式 B.犯罪过失是罪过的一种表现形式

C.罪过的本质在于:行为人对自己行为造成的损害结果在主观上应当受到谴责

D.坚持罪过责任原则,意味着反对“主观归罪”

24.按照刑法的规定,不得假释的犯罪分子包括

A.因抢劫罪被判处 15 年有期徒刑的某甲

B.因受贿罪被判处 10 年有期徒刑同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3 年的某乙

C.因贩卖毒品罪而被判处无期徒刑的某丙

D.因构成累犯而被从重处罚判处有期徒刑 7 年的某丁

25.下列行为中,构成盗窃罪的有

A.王某在商场盗窃他人信用卡后,随即用该信用卡在商场购买了价值 6 千余元的手表

B.李某在商场试衣间试穿大衣是否合适的时候,趁售货员在与其他的顾客聊天的机会,将价值 6 千余元的大衣穿走

C.张某在商场购买首饰的时候,趁售货员不注意,将自己准备好的假首饰与从售货员那里拿来的价值 8 千余元的首饰调换。

D.郑某潜入他人家中,将他人价值 2 万余元的海洛因拿走

三.简答题:26、27 小题,每小题 5 分,共 10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相应的位置上。

26.简述教唆犯的概念和我国刑法对教唆犯规定的处罚原则

27.简述侵占罪与盗窃罪的界线

四.辨析题:28、29 小题,每小题 5 分,共 10 分。要求对命题进行判断并着重阐明理由。将答案写在答题纸相应的位置上。

28.请对“所有的教唆犯都是主犯”进行辨析

29.请对“没有被法院实际判处刑罚的,就不认为是犯罪”进行辨析

五.法条分析题:30 小题,10 分。要求符合立法原意和刑法理论。将答案写在答题纸相应的位置上。

30.刑法第 133 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 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试说明:

(1)本条所规定的罪名、罪状的描述类型(2 分)

(2)本条所规定的犯罪构成特征(4 分)

(3)本条所规定的“交通肇事后逃逸”和“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含义(4 分)

六.案例分析题:31 小题,15 分。将答案写在答题纸相应的位置上。

31.甲被检察机关指控犯有三项罪行: 第一项,造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章的批文

第二项,该伪造的批文和所谓“中国石材进出口公司出口业务合同”,到某石材加工厂对该厂经理谎称能联系出口香港 的石材业务。然后以虚构的香港某公司的名义与石材厂签订了 500 万吨石材的“购销合同”,收取合同定金 50 万元后即不 见踪影。一年后公安机关将甲抓获,发现甲已经将 50 万元定金挥霍一空。

第三项,在审讯中甲还主动交待以下的犯罪事实:甲曾经说服在国有银行营业所工作的业务员丙、丁二人,在丙、丁值 班时由甲前去营业所假装“打劫”,共同分赃。丙、丁同意。某日,在只有丙、丁值班时,甲冲进营业厅,用仿真手枪指向 丙、丁。丙、丁假装害怕,将预先准备好的 100 万元巨款放入甲的提包中,甲携巨款逃走。之后,甲、丙、丁三人平分赃款 。

分析上述案例,回到下列问题:

(1)甲构成何罪?并简要说明定罪的理由(8 分)

(2)对甲指控的第一项何第二项罪行是否需要数罪并罚?为什么?(4 分)

(3)对甲指控的第三项罪行有何法定量刑情节?为什么?(3 分)

民法学试题

七、单项选择题:32~51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2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试题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32.下列情形中属于民事法律事实是

A.日出  B.备课  C.赠与 D.恋爱

33.公民可以适用正当防卫方法保护的民事权利是

A.名誉权  B.生命权 C.肖像权 D.扶养权

34.依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下列智力创作成果中不属于作品的是

A.讲稿  B.魔术  C.地图 D.杂技

35.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财产中可以适用善意取得的是

A.首饰  B.记名有价证券  C.麻醉品  D.盗窃物

36.甲与乙订立了租期为三十五年的房屋租赁合同。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该合同中关于租期的约定

A.二十以下均有效B.二十五年以下均有效

C.三十年以下均有效D.三十五年以下均有效

37.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企业法人有权转让

A.营业执照 B.荣誉  C.名称  D.名誉

38.甲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已满五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其配偶乙

A.只能申请宣告甲失踪

B.只能申请宣告死亡

C.应当先申请宣告甲失踪,再申请宣告甲死亡

D.既可以申请宣告甲失踪,也可以申请宣告甲死亡

39.我国法律规定,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标的物被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该五年的期间属于

A.普通诉讼时效期间  B.长期诉讼时效期间  C.除斥期间  D.取得时效期间

40.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以下合同中属于实践性合同的是

A.买卖合同B.承揽合同C.保管合同D.运输合同

41.被宣告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间歇性精神病人,其所订立的遗嘱

A.无效  B.有效  C.部分有效  D.效力待定

42.甲在乙的画展中看中一幅画,并提出购买,双方以 1 万元成交。甲同意待画展结束后,再将属于自己的画取走。此种交付方式属于

A.现实交付  B.简易交付  C.指示交付 D.占有改定

43.下列行为中属于民事代理的是

A.代为书写遗嘱  B.代拟发言稿  C.代买办公用品  D.代为主持会议

44.在债的关系中

A.债权人、债务人都是特定的 B.债权人、债务人都是不特定的

C.债权人是特定的,债务人是不特定的 D.债权人是不特定的,债务人是特定的

45.下列各项中属于孳息的是

A.树上的果实B.未收割的庄稼

C.银行存款的利息D.供热管道输送的热力

46.某公司生产了一种饮料,其注册商标为“乐哈哈”。该公司同时又将“哈哈乐”、“乐乐哈”作为该饮料的商标予 以注册。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哈哈乐”、“乐乐哈”为

A.证明商标  B.联合商标  C.防御商标 D.集体商标

47.下列权利中不属于民事权利的是

A.婚姻自由权B.亲属扶养权C.作品修改权D.仲裁请求权

48.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在合同中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另一方

A.只能请求适用定金条款 B.只能请求适用违约金条款

C.可以请求同时适用定金条款和违约金条款 D.可以选择请求适用定金条款或请求适用违越金条款

49.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定的其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在未经其法定代理人追认之 前,该合同的效力为

A.有效 B.无效 C.部分无效 D.效力待定

50.应当先履行合同债务的当事人,得行使不安抗辨权的情形是: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

A.经营状况恶化 B.丧失商业信誉 C.转移财产 D.更换法定代表

51.依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可以作为保证人的条件是:该分之机构有

A.保证能力  B.充足盈余 C.法人主管机关同意 D.法人书面授权

八.多项选择题:52~56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1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有二至四个选项是符合试题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

52.下列担保方式中属于约定担保的是

A.抵押  B.质押  C.定金  D.留置

5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亲属中属于近亲属的是

A.姐姐  B.祖父 C.侄子  D.外孙

54.人民法院在处理相邻房屋滴水纠纷时,对有过错一方造成他方损害的,应当责令其

A.排除妨碍  B.消除危险 C.赔礼道歉 D.赔偿损失

55.在民法中,平等原则的基本内容是当事人

A.地位平等  B.意思自由  C.平等协商  D.等价有偿

56.赠与行为是

A.单方法律行为  B.双方法律行为  C.单务法律行为D.双务法律行为

九.简答题:57、58 小题,每小题 5 分,共 10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相应的位置上。

57.简述表见代理的概念和构成条件。

58.简述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区别。

十、辨析题:59 小题,10 分。要求对命题进行判断并着重阐明理由。将答案写在答题纸相应的位置上。

59.我国民间有一种说法:“白纸黑字,不容抵赖”。请运用合同法理论知识对其加以辨析。

十一、法条分析题:30 小题,10 分。将答案写在答题纸相应的位置上。

60.《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 130 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试运用 民法原理分析该条法律规定。

十二、案例分析题:61 小题,15 分。将答案写在答题纸相应的位置上。

61.孙长江于 2000 年 9 月 6 日立下一份公证遗嘱,其内容为:个人所有的房屋一套(价值 20 万元)有其妹妹孙长虹继 承;个人存款 20 万元中的 10 万元由其弟弟孙长河继承,另外 10 万元给其女友常珊珊。2001 年 12 月 8 日,孙长江又立自 书遗嘱一份,该变了原公证遗嘱的内容,指定将其房屋给常珊珊。2002 年 7 月 8 日,孙长江因车祸死亡。除已成年并独立 生活的妹妹孙长虹和弟弟孙长河外,孙长江没有其他继承人。孙长江的遗产包括个人所有的房屋一套,存款 20 万元,债券6 万元。另外,孙长江尚欠朋友王玉山借款 14 万元。

问:(1)孙长江所立的两份遗嘱中,哪一份是有效的?(4 分)

(2)对孙长江的遗产应当如何分割?理由是什么?(6 分)

(3)如果孙长江的遗产已被分割,对其所欠王玉山的债务应当如何清偿?根据是什么?(5 分)

综合课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1~5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5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试题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1.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法律规则构成要素的是

A.假定 B.行为模式 C.法律后果 D.概念

2.对法律所体现的国家意志起最终决定作用的因素是

A.国家的历史传统 B.国家的阶级结构 C.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 D.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

3.最早依法建立和维护代议制民主制度的法律是

A.奴隶制法 B.封建制法 C.资本主义法 D.社会主义法

4.一个国家全部法律部门所构成的有机联系的整体是

A.立法体系 B.法律体系 C.法学体系 D.法系

5.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当代中国法律渊源的是

A.判决书  B.地方性法规  C.规章  D.国际惯例

6.在法律解释中,扩充解释是指

A.在法律条文字面含义比立法愿意为广时,做出比字面含义为窄的解释

B.在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比立法愿意窄时,做出比字面含义为广的解释

C.从法律条文的字面意义上来说明法律规定的含义

D.严格要求按法律条文字面的通常含义来解释,既不扩大,也不缩小

7.立法体制主要是指

A.依法划分立法权限的体制  B.依法划分法律部门的体制

C.依法划分司法权限的体制  D.国家权力分立与制衡体制

8.关于资本主义社会两大法系的表述,正确的是

A.大陆法系是在普通法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B.英美法系在诉讼程序方面倾向于职权主义

C.西班牙法律属于英美法系D.两大法系的差别在逐渐缩小,但差别还将长期存在

9.王某打架斗殴,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对其罚款 50 元,这种处罚属于

A.刑事制裁 B.行政制裁  C.违先制裁 D.民事制裁

10.关于共产党的政策与社会主义法律的关系,正确的表述是

A.政策对法律具有指导作用,法律对政策的实施具有保障作用,两者相辅相成

B.政策决定法律,法律对政策具有积极或消极的作用

C.政策与法律在指导思想和制定机关方面相同,两者不可分离

D.政策是法律的评价标准,法律是政策实施的有效手段

11.关于法律起源一般规律的表述,正确的是

A.由无强制性规范的调整发展为有强制性规范的调整

B.由个别调整逐渐发展为规范性调整

C.由原始社会的习惯发展为习惯法再发展为判例法

D.由公法为主发展为公法和私法并重

12.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有法律责任就必定会受到法律制裁 B.违反道德的行为必定为违法行为

C.中国共产党的监督属于社会监督 D.法律原则具有可操作性较强、确定性程度较高的特点

13.下列选项中可以成立的是

A.西方的理性论认为自然法高于实在法 B.判决书等非规范性法律文件可以反复被适用

C.法律事件是指与人的意志无关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事实

D.法律制定的科学性原则要求法律制定必须从最大多数人的最根本利益出发

14.关于法治的说法,正确的是

A.法治以尊重和保障人权为核心

B.法制比法治更强调实质意义上的法律至上、权利保障的内涵

C.古希腊的柏拉图认为“法治应当优于一人之治”

D.实行法治表明公民的一切权利都由法律加以保障

15.我国现行宪法明确规定的公民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权利的情况是

A.见义勇为  B.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 C.有特殊贡献 D.现役军人

16.我国现行宪法规定,行使宪法解释权的机关是

A.全国人大  B.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C.全国人大常委会D.全国人大主席团

17.我国宪法修改必须由

A. 全国人大代表的二分之一以上的多数通过B. 全国人大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C. 全国人大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D. 全国人大全体代表的四分之三以上的多数通过

18.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法律性质是

A.国家政权机关组织  B.爱国统一战线组织 C.群众组织 D.社会团体组织

19.我国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的最高原则是

A.一切权利属于人民 B.民主集中制 C.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D.政治协商

20.我国现阶段的社会主义分配原则是

A. 按劳分配  B.按需分配  C.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 D.以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形式并存

21.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特点

A. 民主和专政的统一  B.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C.存在着一个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D.知识分子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

2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核心内容是

A 民主集中制 B.国家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 C.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D.广泛的人民参与

23.邦联是一种

A. 国家联盟 B.联盟国家 C.典型的国家形态 D.联盟制的初级阶段

24.我国现行宪法规定,民族乡的人民代表大会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

A.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B.制定具有民族特点的政府规章

C.采取适合民族特点的具体措施 D.自行确定经济社会发展政策

25.在我国,矿藏、水流的所有权属于

A. 社会  B.集体 C.国家和集体 D.国家

26.在宪法中体现“议会至上”原则最典型的国家是

A. 英国 B.法国 C.美国 D.中国

27.中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

A. 民主集中制  B.人民民主专政 C.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 D.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28.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第 31 条的规定,有权决定在特别行政区实行的制度的机关是

A. 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C.中共中央政治局 D.国务院

29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特别行政区自治权范围的是

A. 发行货币权  B.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C.国防权 D.立法权

30.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国家举办各种学校,国家普及义务教育的范围是

A. 职业教育  B.高等教育  C.中等教育  D.初等教育

31.有权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区域划分的机构是

A.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中共中央书记处 C.国务院 D.民政部

32.具有中国公民资格的法定条件是

A. 出生在中国  B.具有中国国籍  C.年满 18 周岁 D.没有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

33.最早系统规定精神文明建设内容的是

A. 1787 年《美国宪法》B.1919 年《魏玛宪法》

C.1982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D.1954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4.在中国,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机关是

A. 外交部 B.国务院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35.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的法律性质是

A. 基层政权组织  B.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C.基层人民团体 D.地方自治组织

36.我国现行宪法规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领导职位是

A.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B.国务院副总理 C.中央军委副主席  D.最高人民检查院副检查长

37.西周时期的买卖契约称为

A. 契券  B.券书  C.质剂  D.傅别

38.最早规定“重罪十条”的法典是

A. 北齐律  B.开皇律  C.晋律  D.北魏律

39.秦朝中央最高司法审判机关是

A. 刑部  B.大理寺 C.延尉  D.司寇

40.唐朝规定国家机关具体办事细则的法律形式是

A. 律  B.令  C.格  D.式

41.中国封建社会最后一部法典是

A.《大清律例》B.《大清律集解附例》C.《大清新刑律》D.《大清律集解》

42.《法经》的篇目是

A. 六篇  B.七篇  C.九篇  D.十二篇

43.《大中刑律统类》编纂于

A.唐朝  B.宋朝  C.五代  D.元朝

44.唐律中有关赋税征收和徭役摊派的内容规定在

A.职制律  B.徭律  C.户婚律  D.田律

45.元朝管理全国佛教和受理憎侣诉讼的中央机关是

A.大宗正府  B.理藩院  C.宣政院 D.宗人府

46.《钦定宪法大纲》颁布于

A.1911 年  B.1908 年  C.1907 年 D.1906 年

47.“袁记约法”是指

A.“约法三章”B.《中华民国约法》C.《中华民国临时约法》D.《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

48.南京国民政府训政时期的立法最高指导机关是

A.国民党全国代表大会B.国民大会C.中央政治会议D.立法院

49.新民主主义政权制定的第一部宪法性文件是

A.《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B.《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C.《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D.《全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50.太平天国初期颁布的纲领性法律文件是

A.《十款天条》B.《资政新篇》C.《太平刑律》D.《天朝田制度》

二、多项选择题:51~63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26 分。下列每题给出四个选项中,有二至四个是符合试题要求的。请在答 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

51.执法的主要原则包括

A.依法行政原则  B.平衡原则  C.讲求效能原则 D.发展原则

52.下列选项中,可以成立的表述是

A.法律条文是表示法律规则的形式  B.正当防卫不属于法律责任减轻与免除的条件

C.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第一次将法律划分为公法与私法 D.法不溯及既往是为了更好地保障公民权利

53.关于普通法的说法,正确的是

A.普通法是英国在 11 世纪后逐渐形成的一种判例法

B.普通法是指针的对一般人、一般事在全国普通适用的法律

C.普通法是指中央国家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D.普通法是调整某一类社会关系的法律

54.下列选项可以成立的有

A.张某参加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的行为属于守法行为

B.李某阅报时针对某影星将被 5 年有期徒刑,这体现了法律的评价作用

C.人民检察根据群众检举对王局长的受贿行为进行侦查的行为属于国家法律监督

D.方律师在为一件产品致人伤害案代理时指出,一年前该法院在审理一起类似案件时没有判予精神损害赔偿,所以本案 也不应该给予精神损害赔偿。方律师的这一思维方式属于演绎推理

55.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国家保护的公民合法财产包括

A.收入  B.房屋  C.储蓄 D.其它财产

56.我国现行宪法规定,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的领导人有

A.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B.中央军委主席  C.国家主席  D.国务院总理

57.在不与我国宪法、法律、行政法规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机关有

A.特别行政立法机关  B.省、人大及其常委会

C.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城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 D.省会城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

58.我国现行宪法规定的宗教政策是

A.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  B.不得利用宗教破坏社会秩序

C.中国的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D.不得利用宗教妨碍国家教育制度

59.在下列选项中,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不得在其中担任职务的有

A.国家行政机关  B.国家审判机关  C.国家检察机关  D.政协全国委员会

60.西周婚姻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

A.“父母之命,媒约之言” B.“六礼”C.“七出”、“三不去”D.“同姓不婚”

61.秦朝的法律形式包括

A.律  B.编例 C.封诊式  D.格

62.关于唐律中的刑罚适用原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十恶”犯罪为“常赦所不原”B.老年人和残疾人犯罪可减免刑罚

C.禁止以类推方法定罪量刑 D.外国人犯罪一律依 照唐律处罚

63.清末沈家本主持的修律活动的主要成果包括

A.《大清新刑律》B.《暂行新刑律》C.《法院编制法》D.《大清民律草案》

三、简答题:64~66 小题,每小题 8 分,共 24 分。将答案写在答题纸相应的位置上。

64.为什么说法律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

65.简述民族区域自治与特别行政区自治的区别。

66.简述《中国土地法大纲》的主要内容。

四、分析题:67~69 小题,每小题 10 分,共 30 分。要求结合所学知识分析资料回答问题。将答案写在答题纸相应的位置上。

67.马某赵某系生意上的朋友。2002 年 7 月 8 日,两人在饭店喝酒,马某说起现在生意难做,不讲信义的人越来越多。 赵某随声附和。一向爱开玩笑的马某说:“老兄,凭咱们的关系,我就是给你张借条玩玩都放心。”马某随即写了“今借赵××人民币 6000 元”的字条,签署自己的姓名后放在桌上。不料,几日后,马某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状,方知赵某竟以该“借条”为据将他起诉到了法院,要求他偿还借款 6000 元。法院审理后认为,马某向赵某出具了借据,又没有证据证明自 己非出于真实意思表示,故双方债权债务关系成立,支持赵某的诉讼请求。

请根据法理学的有关知识和原理,谈谈你对法院判决的认识。

68.某地进行乡人大代表选举,一选区应选举代表3名。在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和本选区选民提名基础上,乡选举委员 会分别征询有关方面意见,最后确定正式侯选人 3 人。经过投票选举,获得参加投票选民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中,只有 1 人系原确定的正式候选人,另 2 人系选民自发投票选出的独立候选人。乡选举委员会认为,独立候选人非正式确定的候选人 ,因而不予确认其当选结果,决定进行第二轮投票另行选举。

试问在整个选举过程中,乡选举委员会的行为违反了我国宪法和选举法的哪些规定?为什么?

69.请对下列文字进行简要分析。

《唐律疏议·断狱律》规定:“诸断罪皆须具引律、令、格、式正文,违者笞三十。”“诸制敕断罪,临时处分,不为 永格者,不得引为后比。若辄引,治罪有出入者,以故失论”。

五、论述题:70 小题,20 分。将答案写在答题纸相应的位置上。

70.运用法理学的知识,并适当结合我国现行宪法和古代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论述当代中国公民在法律适用上一律平 等原则。

刑法学部分

一、单项选择题

1.《刑法》第 17 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 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B

2.A

3. 故意杀人罪既可以以作为形式实施,也可以以不作为的形式实施,在本案中,甲实施故意杀人罪的基本行为方式是 不作为,所以,甲所实施的故意杀人罪为不纯正不作为犯 B

4. 我国《刑法》第 6 条第 2 款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根据这一规定, 在我国船舶上犯罪就被认为是在我国领域内犯罪,根据属地管辖的原则,应当适用我国刑法。D

5.A   6.B   7.D   8.D   9.C

10. 防卫过当不是一个具体的罪名,所以对防卫过当不能定防卫过当罪。事后防卫与防卫过当完全不同,不能按照防卫 过当处理。B

11.D

12.《刑法》第 36 条第 2 款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 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B

13.C   14.C   15.B   16.A   17.B   18.D

19.《刑法》第 234 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 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D

20.《刑法》第 263 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 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 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C

二.多项选择题

21. 既可以由一人实施,也可由数人共同实施,当数人共同实施时,就构成任意的共同犯罪。BD

22. 转化的抢劫罪 BC

23. 主观归罪是与客观归罪相对的,客观归罪是指仅仅根据行为人在客观上的行为以及行为对社会在客观上造成的危害就追究其刑事责任,而不问其主观上的罪过。ABC

24.《刑法》第 81 条第 2 款规定:“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AD

25. 盗窃信用卡后使用的为盗窃罪。ABCD

三.简答题

26.(1)教唆犯是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以及其他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意或者 虽有犯意但不坚定的人,使其决意实施自己所劝说、授意的犯罪,以达到犯罪目的的人。

(2)教唆犯成立条件为:客观上实施了教唆他人犯罪的行为;主观上行为人具有教唆他人犯罪的故意。

(3)教唆犯的处罚原则为:(a)对于教唆犯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b)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c)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教唆不满14周岁的人或精神病患者犯罪的,对教唆者应当按单独犯论处。

27.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 退还或者拒不交出的行为。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地多次窃取或者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侵占罪和盗窃罪的主要区别为:

(1)犯罪故意产生的时间不同。侵占罪的行为人在持有公私财物之后才产生犯罪故意,产生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而盗窃罪的行为人是在没有占有财物之前就产生了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2)犯罪对象不尽相同。侵占罪对象是行为人业已持有的公私财物,公私财物已经在行为人的控制之下;盗窃罪的对象则是他人所有、管理、持有的公私财物,公私财物在被害人的控制之下。

(3)客观方面不尽相同。侵占罪客观方面表现为侵占行为,即将自己已经控制下的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盗窃罪客观方面表现为秘密窃取行为,行为人采取自以为不会被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看护人、持有人等发觉的方法窃取其财物。

(4)侵占罪是亲告罪,而盗窃罪不是亲告罪。

四.辨析题

28.(1)这种说法是错误的。

(2)根据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可以将共同犯罪人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所谓主犯就是在共同犯罪中其主要作用的共同犯罪人。

(3)根据共同犯罪分工的不同,可以将共同犯罪人分为组织犯、实行犯、帮助犯和教唆犯。所谓教唆犯就是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以及其他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意或者虽有犯意但不坚定的人,使其决意实施自己所劝说、授意的犯罪,以达到犯罪目的的人。

(4)由于两种分类方法的标准不同,所以教唆犯和主犯之间存在交叉关系。教唆犯如果在共同犯罪中起到主要作用,那么就是主犯;如果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起到其次作用,那么就是从犯;如果教唆犯是被胁迫教唆他人犯罪的,那么就是胁从犯。

29.(1)这种说法是错误的。

(2) 刑法理论认为犯罪具有三个特征,即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当受刑罚惩罚性。其中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是犯罪的本质特征,而刑事违法性和应当受到刑罚惩罚性是犯罪本质特征的体现形式。

(3)应当受到刑罚惩罚性是指在行为在应然意义上应当受到刑罚的惩罚,而与行为人实际上是否受到刑罚惩罚无关。即使被法院判处免除刑罚,行为人的行为仍然是犯罪行为。

(4) 刑事责任的实现方式既有定罪判刑型,也有定罪免刑型。被人民法院宣告有罪但是免除刑罚处罚的,同样是承担刑事责任的具体方式,说明其行为仍然是犯罪行为。

五.法条分析题

30.(1)刑法第 133 条规定的犯罪是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的罪状是叙明罪状。

(2)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 为。交通肇事罪的构成特征为:(a)侵犯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b)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本罪的构成以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为前提条件。同时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还导致了重大事故的发生,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c)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实践中主要是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d)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3)“交通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得不到及时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六.案例分析题

31.(1)根据刑法的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构成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本案种甲伪造了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章的批文,所以构成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

根据刑法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合同诈骗罪。本案中甲以虚构的香港某公司的名义与石材厂签订了 500 万吨石材的“购销合 同,并骗取 50 万元的定金,符合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成立合同诈骗罪。

根据刑法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与国家工作人员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本案中,丙、丁是国有商业银行的工作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甲和丙、丁合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丙、丁保管、经手国有银行资金的职务上的便利,虚构抢劫事实,将 100 万元巨款 占为己有。符合贪污罪的构成要件,成立贪污罪。

(2)对于甲的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与合同诈骗罪之间不需要进行数罪并罚。因为,甲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的目的是为了 进行合同诈骗提供方便,显然伪造国家机关公文是手段行为,合同诈骗是目的行为,两者之间存在牵连关系,成立牵连犯。 根据牵连犯的处断原则,如果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处罚原则的,按照从一重处断原则,不实行数罪并罚。

(3)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 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本案中,在审讯中甲还主动交待了司法机关没有掌握的贪污的犯罪事实,符合特别自首的成立条件,成立自首。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甲的贪污行为不属于犯罪较轻的情形,所以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注意答第 1 问的时候要说明构成何罪、该罪的概念 和构成要件,并结合案例和构成要件一一对应,说明定罪的理由。第 2 问和第 3 问,法条中都有明确的规定,因此再次强调 要熟读法条。对于为什么的问题指南中有相应论述。摘自《老妖精加强版》

民法学部分

七、单项选择题

32.C  33.B  34.B

35.记名有价证券属于特定主体,因而也不适用善意取得。A

36.《合同法》第 214 条规定:“租赁合同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A

37.C  38.D  39.C  40.C

41.继承法》第 22 条规定,只有完全行为能力人有遗嘱能力,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A

42.占有改定是由双方当事人约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买方,但标的物仍然由卖方实际占有,买方取得标的物的间 接占有,以代替标的物的实际交付。D

43.代为书写遗嘱中,代书人没有独立的意思表示,也非和第三人进行民事活动,不具备民事代理的特征。C

44.A  45.C  46.B  47.D  48.D  49.D

50.《合同法》第 68 条第 1 款的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 能力的其他情形。A 和 C 都不准确。选 B

51.D

八、多项选择题

52.ABC

53.《民法通则司法解释》第 12 条规定,近亲属的范围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ABD

54.赔礼道歉、消除危险的适用条件和范围。前者适用于精神性人格权遭受侵害,后者适用于已经发生危险,但尚未造成结果时。AD

55.AC

56.必须有受赠人接受的意思表示,方可成立赠与行为。因此,赠与行为是双方法律行为 BC

九、简答题

57.表见代理是指代理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的民事行为 在客观上使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而实施的代理行为。

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是:(1)存在无权代理行为;(2)第三人在客观上有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有代理权;(3)第三人主观上是善意且无过错。

58.用益物权是指以标的物的使用和收益为目的而设立的定限物权,如地上权、地役权、永佃权、用益权等。担保物权 是指为担保债权的实现而设立的定限物权,如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虽然同属定限物权(他物权), 但存在明显差别:(1)设置用益物权的目的在于对他人之物的使用收益,即实现物的使用价值,而担保物权则在于物的交换价值,目的是以物的交换价值担保债权的实现。(2)用益物权多为具有独立性的主权利,而担保物权则具有从属性质。(3) 用益物权的标的物主要为不动产,而担保物权则不然。(4)用益物权客体的价值形态如果发生变化,就会对权利人的使用收益权产生直接影响,甚至导致权利消灭,而担保物权标的物的价值形态发生变化,并不影响担保物权的存在。

59.(1)“白纸黑字,不容抵赖”的民间说法反映了合同的形式、合同的效力以及合同的履行原则等制度。原则上是正 确的,但有例外情况。(2)合同形式是当事人之间关于设立或变动民事法律关系协议的外在表现形式。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有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和其他形式。“白纸黑字”反映了当事人签字的合同为书面形式。(3)合同的效力是指合同形式所反映的内容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即依法成立的合同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 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不容抵赖”反映的是“白纸黑字”的内容所具有的法律效力,(4)“白纸黑字,不容抵赖”结合在一起,要求当事人应当遵守诺言,遵循诚信原则,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不能拒绝履行,更不能否认合同所确认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存在。(5)虽然白纸黑字记载着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但发生诉讼时效超过或者存在抗辩权的情况,也容许债务人也“抵赖”。

60.(1)本条是关于共同侵权行为及其责任承担的规定。共同侵权行为就是二人以上共同实施的侵权行为。共同侵权行 为共同加害行为和共同危险行为。

(1)与单独侵权行为相比,共同侵权行为具有以下特征:主体的复合性,即有两个以上的加害人存在;行为的共同性,即数人的行为相互联系,构成一个统一的造成损害的原因;结果的单一性,即共同的加害行为造成了一个统一的不可分割的结果。

(3)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共同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即每个共同侵权行为人都有义务向债权人清偿全部债务。但是,在共同侵权人内部,确定每一个共同行为人应承担的份额,共同行为人在偿还了全部损失后,有权向其他行为人追索。

61.(1)孙长江所立的公证遗嘱有效。因为遗嘱作为单方法律行为,立遗嘱人可以任意撤销、变更自己所立遗嘱。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遗嘱人立有的数份遗嘱内容发生抵触的,以最后所立遗嘱为准。但是,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 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2)孙长江的遗产应当按照限定继承、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等方式清偿被继承人的遗产债务和分割遗产。首先, 应当用尚未处分的遗产清偿债务,不足部分,由遗嘱处分的财产支付。其次,如果没有债务,孙长江未处分的6万元债券按 照法定继承由孙长虹和孙长河均分。再次,孙长虹和孙长河还可以按照公证遗嘱分别分得一套房屋和 10 万元存款,孙长江 的女友接受遗赠后可以获得10万元存款。因为,《继承法》(第27条)规定,遗嘱中未处分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 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 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第33条);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第34条)。在继 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3)如果遗产已经被分割,发现被继承人所欠债务尚未偿还的,应当先抽回法定继承的6万元债券进行偿还,不足部分,再由遗嘱继承人和遗赠人按照其所分割财产的比例偿还。孙长江欠债14万元,先由孙长虹和孙长河法定继承的6万元债券中各支付3万元;剩余的8万元债务,由孙长虹支付4万元,孙长河、常珊珊各支付2万元。根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2条的规定,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

综合课

一、单项选择题

1.D  2.D  3.C  4.B  5.A  6.B  7.A  8.D  9.B  10.A  11.B  12. C

13.C  14.A  15.B  16.C  17.C  18.B  19.C  20.D  21.A  22.B  23.A

24. 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是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行使的,民族乡不是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所以不能行使该权力。

25.D  26.A  27.D  28.B  29.C  30.D  31.C  32.B  33.C  34.C  35.B  36.A

37.C  38.A  39.C  40.D  41.A  42.A  43.A  44.C  45.C  46.B  47.B  48.A

49.B  50.D

二、多项选择题

51.AC  52.ABCD  53.AB  54.D 是归纳推理。AC

55.ABCD  56.ACD

57.BCD  58.ABCD  59.ABC  60.ABCD  61.AC  62.AB  63.ACD

三、简答题

64.法律是调整人们行为或社会关系的规范,具有规范性,是社会规范的一种。同时,法律又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与道德、宗教、政策等其他社会规范相比,法律具有这么几个其他社会规范所不具备的特征:

(1)法律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具有国家意志性。并且,体现国家意志的法律具有统一性和权威性。

(2)法在国家主权范围内普遍有效,具有普遍性。法律作为一般的行为规范在国家权力管辖范围内具有普遍适用的效 力和特征。而其他社会规范只对特定成员在特定范围内有效,如宗教中的教规,只对教徒有约束力。

(3)一切社会规范都具有强制性,法不同于一般社会规范的特点就在于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国家强制性。

(4)法是有严格程序规定的规范,具有程序性。

(5)法律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具有利导性。与道德等其他社会规范主要为人们设定义务不同,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是双向的。

65.民族区域自治和特别行政区自治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但有所区别。

(1)民族区域自治是在中央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是为解决民族问题而实行的;特别行政区则实行“一国两制”,是为祖国统一而实行的。中央对民族自治地方和特别行政区的干预程度不同。

(2)民族区域自治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建立相应的自治地方,行使宪法和法律授予的自治权;特别行政区则实行高度自治,适用于港、澳、台地区,有立法权、行政管理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3)民族区域自治依法设立自治机关,行使民族自治权和地方国家机关职权;特别行政区则实行当地人管理,自治程度高于民族区域自治,中央对特别行政区的事务管理得比较少。

(4)民族区域自治施行国家的各项法律、政策,但可以变通执行或停止执行,同时还可以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特别行政区所施行的法律自成体系,除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外,极少数全国性法律在特别行政区实施,其他法律均不在特别行政区实施。

66.1947 年,全国土地会议在河北平山县召开,制定了《中国土地法大纲》,其基本内容是:第一,规定土改基本任务 是废除封建、半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制定实行耕者有其田制度;第二,规定土改须遵守的原则是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保护工商者,正确对待地主、富农;第三,规定保护土改的司法措施。一切对抗或破坏土地法大纲的罪犯,组织人民法庭予以审判和处分。该大纲是一个正确的土地纲领,体现了土地改革总路线,调动了农民革命与生产的积极性,为保证战争胜利起了决定性作用。

四、分析题

67.法院的这一判决完全符合“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一司法原则。所谓以事实为根据,指司法机关审理案 件时,必须以与案件有关的客观事实为根据,查清事实真相。而事实有两层含义,一种是客观事实,另一种是推定事实。司 法机关审理案件时,应当尽量追求客观真实,当客观事实无法明确时,就需要根据证据的真实性、举证责任的承担等因素判定事实,既推定事实,以此来理讼解纷。该题中,赵某出具了借据作为证据,而马某又没有证据证明自己出具借据非出于真实意思表示,则法院只能根据赵某提供的证据推定双方债权关系成立,支持赵某的诉讼请求。

68.在整个选举过程中,乡选举委员会违反了我国宪法和选举法的下列规定。

(1)我国《选举法》第 30 条规定,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的名额。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代表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 1/3 至 1 倍;由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 1/5 至 1/2。即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差额选举。而该选区应选代表 3 人 , 最后确定正式候选人 3 人,属于等额选举,违反了上述规定。

(2)我国《选举法》第 37 条规定,选举人对于代表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其他任何选民,也可以弃权。第 41 条规定,在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代表候选人 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而本次选举过程中,获得参加投票选民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中,只有 1 人系原确定的正式候选人,另 2 人系选民自发投票选出的独立候选人。根据选举法的规定,本次选举有效,不论是正式候选人,还是独立候选人,都应当当选。因此,乡选举委员会决定进行第二轮投票选举的做法是错误的。

69.( 1)这段文字是唐律中关于法官必须按照律、令、格、式定罪的法官责任制度的法律规定。

(2)这段文字的基本含义是,各种案件在判决时,都必须引用律、令、格、式的正文,违反的处笞刑三十……在引用各种法律形式审判案件时,凡是属于临时性法规的,而且没有经过立法程序上升为法律“永格”的,不得作为认定的依据,如果任意引用而致断罪有出入者,属故意,以故意出入罪论处;属过失,以过失出入罪论。

(3)法官依律、令、格、式断罪责任制度的法律规定,实际上是限制类推原则和比附制度在法律上的适用,这对于统一法律解释和适用以及司法官员作出公正的判决具有重要的意义。

(4)依律、令、格、式定罪的意义在于,它有利于官吏奉法守法;反对任凭个人喜怒断罪,反对法外特权,坚持法律的统一适用,坚持秉公执法,而且有利于维护封建国家统治这个大局,因而属于中国法律传统的民主性精华,但是在专制制 度下,援法定罪只是正面的规定,司法官的擅断和广泛的类推比附都是不可避免的。

(5)唐律对于依律、令、格、式定罪的法律规定,表明唐朝不但立法技术高超,显示了语言的精练,而且也说明唐朝法律的完善。

五、论述题

70.(1)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是我国的一项宪法原则,也是司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其基本含义包括:首先,司法机关在适用法律时对于一切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社会出身、宗教信 仰、财产状况等,都统一适用,不允许有任何优待或歧视。其次,一切公民都平等地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利,承担法律赋予的义务,不允许存在权利义务不统一的现象;对于公民的权利,司法予以平等保护,对违反法律的平等予以追究。第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2)我国古代法律制度中不存在法律适用上一律平等的原则,社会主义法律确立这一原则是对司法公正和平等的肯定, 是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的真正体现,在我国司法制度上是一个飞跃。我国古代法律制度中就有因为身份歧视而在法律适用上 不平等的制度,如西周时的利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唐代的八议制度。而当代中国公民在法律适用上一律平等的原则,首先要求任何公民都不得因身份地位上的优势而获得超越法律之外或者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也不能因身份地位上的劣势而 构成遭受法律制裁的根据。只有当身份地位不同的个体因同样的违法犯罪行为而受到同样的处罚时,才意味着平等原则的实 现。其次,身份不仅不应成为逃避或者受到法律惩罚的根据,也不应成为得到或者失去法律保护的原因。这些都是对古代身 份不平等所造成的法律适用不平等的彻底否定。

(3)公民在法律适用上一律平等原则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公民在法律适用上一律平等原则是对我国几千年来封建 身份等级观念的彻底否定,在我国法律制度尤其是司法制度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是历史性的飞跃。在我国现阶段,认真贯 彻公民在法律适用上一律平等原则,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首先,可以使公民的合法权益在法律上得到充分保障。其次,可以防止任何人有超载法律之外,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再次,认真贯彻这一原则还可以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最后,公民在法律适用上一律平等原则是社会主义经济、政治、社会平等在法律上的表现,贯彻公民在法律适用上一律平等 的原则,能够维护和促进人民各项人民平等权利的实现,增强人民对社会主义的信赖,使国家建立起政治上的凌聚力,推动社会各项事业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