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试题及答案

刑法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1 一_2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2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试题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1.下列犯罪中,应当认为在中国领域内犯罪的是()。

A.甲乘坐外国轮船从中国港口出发,当行至公海时实施犯罪

B.乙乘坐外国轮船前往中国,在公海上失手致中国公民落水而亡

C.丙乘坐外国轮船前往中国,在公海上与同行的旅客斗殴,致其重伤,该旅客被送人中国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D.丁在其本国境内打猎,致正在该国旅游的中国公民死亡

2.《刑法》第 13 条 规 定 :“……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该“但书”规定的目的主要在于()。

A.对已经构成犯罪的行为免予刑罚处罚

B.对已经构成犯罪的行为予以非刑罚处罚

C.给予司法机关确定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自由裁量权

D.避免轻微的违法行为犯罪化

3.下列关于犯罪客体的表述,错误的是 ()。

A.犯罪同类客体是建立刑法分则体系的主要依据 B.犯罪直接客体就是犯罪行为直接指向的人或物

C.犯罪直接客体是刑法所保护而被犯罪侵犯的具体社会关系 D.一个犯罪可以同时侵犯数个直接客体

4.下列犯罪行为中,属于纯正不作为犯的是():

A.甲过失致陈某重伤后拒不送医,致其死亡 B.乙对严重残疾的儿子拒绝抚养,致其冻饿身亡

C.丙对自己负责维修的锅炉不维修,致锅炉爆炸 D.丁过失引起火险后,不予扑灭,酿成火灾

5.在抢劫犯罪中,犯罪时间()。

A.是抢劫罪的必要要件 B.是抢劫罪的选择要件

C.是抢劫罪的加重情节 D.与抢劫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无关

6.下列关于单位犯罪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A.法律明文规定单位可以成为犯罪主体的犯罪才能成为单位犯罪

B.单位犯罪中的单位不包括几个自然人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C.高等院校也可以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

D.对单位犯罪的两罚制是既处罚单位又处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

7.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的过失区别的关键在于行为人(  )。

A.对危害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不同

B.对危害结果发生的认识因素不同

C.对危害结果发生是否积极追求

D.对危害结果发生是否知情

8.甲在教育自己的小孩时,因方法粗暴致其重伤。甲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甲的这种认识属于()。

A.对象认识错误

B.法律认识错误

C.因果关系认识错误

D.手段认识错误

9.下列关于紧急避险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紧急避险的前提条件是出现了不法侵害以外的危险

B.紧急避险必须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才能实施

C.紧急避险所造成的损害可以小于或者等于所保护的利益

D.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主体范围一致

10.下列关于犯罪既遂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对犯罪既遂,按照刑法分则条文规定的法定刑处罚

B.犯罪既遂的法律标准是行为人的行为具备刑法分则所规定的基本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

C.行为人没有实现犯罪的预期目的.也可以成立犯罪既遂

D.只要出现犯罪结果就构成犯罪既遂

11.下列行为中,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的是()。

A.甲为劫财而将受害人骗到预定地点 B.乙为劫财而埋伏在阴暗处等候被害人出现

C.丙为劫财而在被害人饮料中投放麻醉药 D.丁为劫财而购买了一把匕首

12.下列关于无期徒刑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对不满 16 周岁的人不得适用无期徒刑

B.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人在判决执行以前的羁押不得折抵刑期

C.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人不得适用假释

D.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人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10 年以上

13.下列关于犯罪中止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犯罪中止可以发生在预备犯罪过程中 B.犯罪中止只能发生在着手实行犯罪以后

C.犯罪中止只能发生在犯罪行为实行终了以前 D.出现了损害结果就不能成立犯罪中止

14。甲、乙二人不约而同在同一商场内行窃,各自盗窃财物数额较大。下列对甲、乙二人行为的认定,正确的是()。

A.甲、乙二人是共同实行犯

B.甲、乙二人互为片面共犯

C.甲、乙二人互为间接正犯

D.甲、乙二人不构成盗窃罪共犯

15.甲、乙二人共同盗窃一辆价值 20 万元的汽车销赃得款 6 万元,甲分得 5 万元,乙分得 l 万元。关于此案,下列说 法中正确的是()。

A.对甲、乙均应按照盗窃 20 万元处罚 B.对甲、乙均应按照盗窃 6 万元处罚

C.对甲按照盗窃 6 万元、乙按照盗窃 l 万元处罚 D.对甲按照盗窃 5 万元、乙按照盗窃 l 万元处罚

16.甲教唆乙杀文某,并指使丙为乙提供枪支,乙、丙按甲的要求实施了相应的行为。甲、乙、丙的犯罪属于(  )。

A.必要共同犯罪  B.特殊共同犯罪 C.简单共同犯罪 D.复杂共同犯罪

17.下列犯罪行为中,属于继续犯的是()。

A.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对方当事人 5 万元后逃匿 B.乙非法剥夺武某人身自由 10 天

C.丙一夜之间盗窃同一住宅楼 3 户人家财物共 5 万元 D.丁在实施抢劫过程中致受害人重伤且久治不愈

18.甲盗割正在使用中的通讯电缆致通讯中断,既符合盗窃罪的犯罪构成,也符合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的犯罪构成。甲的犯罪属于()。

A.吸收犯 B.连续犯 C.牵连犯 D.想象竞合犯

19.下列关于没收财产刑的说法,正确的是()。

A.没收财产前犯罪分子所负的任何债务都不能以没收的财产偿还

B.对犯罪分子非法取得的财产应当适用没收财产刑

C.在判处没收财产刑时不得没收犯罪分子家属应有的财产

D.对犯罪分子在犯罪中使用的本人财物应当适用没收财产刑

20.下列有关寻衅滋事罪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无事生非,起哄闹事的行为

B.因寻衅滋事而致人轻伤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C.因寻衅滋事而致人重伤的,以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并罚

D.因寻衅滋事而致人死亡的,以寻衅滋事罪与故意杀人罪并罚

二、多项选择题(21_-25 题,每小题 2 分,共.1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

2l.对犯罪客体按照其范围大小可划分为()。

A.一般客体 B.同类客体 C.直接客体 D.复杂客体

22.下列关于危害结果在犯罪构成中的地位的表述,正确的有()。

A.危害结果是某些犯罪成立的必备要件 B.危害结果是某些犯罪既遂的必备要件

C.行为犯的既遂不要求危害结果的实际发生 D.危险犯的既遂不要求实际危害结果的发生

23.下列犯罪行为中,应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的是()。

A.盗窃信用后冒名使用的

B.盗窃毒品后自己食用的

c.盗窃商业秘密再出卖的

D.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出卖的

24.下列犯罪中.属于特殊主体犯罪的有()。

A.贪污罪 B.非法行医罪 C.私放在押人员罪 D.滥用职权罪

25.下列情形中,应以共犯论处的有()。

A.与走私罪犯通谋,为其提供运输方便的 B.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物品的

C.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

D.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实施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而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的

三、简答题(26_27 小题。每小题 6 分。共 12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

26.简述酌定量刑情节的概念和种类。

27.简述行贿罪的成立条件。

四、辨析题(28 小题。8 分。要求对命题进行判断并着重阐明理由。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

28.请根据有关刑法原理和规定,对“无罪过就无犯罪”这一说法进行辨析..

五、法条分析题(29 小题,10 分。要求符合立法原意和刑法理论。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

29.《刑法》第 213 条规定: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 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试说明:

(1)本条的罪名和罪状的描述类型。

(2)应如何理解本条中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3)以本条所规定的方法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应如何处理?简要说明理由。

六、案例分析题(30 小题,15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

30.猎人甲与同村妇女乙通奸而打算离婚,其妻坚决不同意,扬言如果甲提出离婚,将与甲同归于尽。甲无奈,只得一 方面佯装与丙和好如初,另一方面告知乙准备杀害丙而与之结婚,并让乙购买毒鼠用于毒杀丙,但乙多次寻购而无处购买。 此计不成后,甲又请巫婆丁施法术咒死丙。一日,甲正在擦猎枪(注:甲系合法持有该枪支,并接受过严格的枪支安全使用 培训),丙赶集回来,兴致勃勃的站在甲身旁向甲介绍在集市上的所见所闻。由于甲在擦枪时没有将枪中子弹退出,也没有 关上保险,无意中触碰扳机走火致丙死亡。

案发后,甲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但辩称自己没有想到枪支会走火。 阅读以上材料后,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分析:

(1)应如何认定甲、乙、丁行为的性质?为什么?

(2)应如何处罚甲、乙、丁?

民法学试题

七、单项选择题(31-5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2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31.胡某花了 1.5 万元找刘某算命,后觉得刘某算得不准,将刘某告上法院索要算命款。对胡某与刘某之间的关系,下 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二者之间形成合同关系 B.二者之间形成不当得利关系

C.二者之间形成侵权关系 D.二者之间不能形成民事法律关系

32.根据民法通则规定,监护人可以处分被监护人财产的条件是()

A.征得被监护人同意 B.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

C.征得其他监护人同意 D.征得被监护人所在地的居(村)委会同意

33.甲、乙、丙三人平均出资,自愿合伙成立了一个采石组,约定三人共同劳动、按劳取酬,并推举甲为采石组负责人 , 主要负责劳动安全。在一次爆破作业中,乙违章操作致左眼受伤,花去治疗费 5 千余元。此损害应当()。

A.由甲、丙共同承担 B.由甲、乙、丙共同承担 C.由甲全部承担 D.由乙自行承担

34.某医院与危重病人家属签订医疗协议。协议对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了约定,其中有一免责条款:“在治疗过程中, 患者发生任何伤亡情况,医院概不负责。”根据合同法规定,该协议的效力为():

A.无效 B.有效 C.效力待定 D.部分有效.部分无效

35.下列行为中,可以构成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A.小张在与保险公司签订的合同中约定“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赔偿保险金”

B.小王与小李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双方到房产部门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后,房屋所有权转移”

C.甲公司与乙公司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待甲所建大楼落成时租给乙工作室两间”

D.小明的爷爷与小明约定“小明获得游泳冠军后,给小明买 1 台电脑”

36.下列行为中,属于代理行为的是()。

A.代人书写起诉状 B.代人办理企业登记 C.代人整理资料 D.代人看管小孩

37.根据物权客体的种类,物权可分为()。

A.完全物权与限定物权 B.主物权与从物权 C.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 D.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

38.甲将从上游水源流下的水截留在自己的土地,土地位于下游的乙要求甲停止截留。根据民法规定,乙所行使的权利 为()。

A.使用权 B.地上权

C.地役权 D.相邻权

39.2006 年 9 月,董某到某银行取款时,意外发现自己的银行卡里多了 50 万元存款。经查,是银行误将一个与董某同 名同姓人的存款存入董某的卡里。此种情形可构成()。

A.意外事件 B.不当得利 C.赠与行为 D.侵权行为

40.2007 年 5 月 10 日,甲用自己的一台汽车作抵押,向朋友乙借款 7 万元,并进行了抵押登记。6 月 1 日,甲又将该 汽车抵押给银行,从银行借款 8 万元,也进行了抵押登记。现两笔债务均过履行期,甲均未清偿。乙和银行对甲的汽车都主 张优先受偿权。经拍卖,该汽车卖得 13 万元。根据物权法规定,对此款项的受偿应该是()。

A.乙优先受偿 B.银行优先受偿 C.乙与银行按比例受偿 D.乙与银行平均受偿

41.某旅游者与旅行社签订一份由旅行社提供的旅游合同。在该合同履行过程中,旅行社和旅游者对合同中“名胜古 迹”含义的理解发生分歧。旅游者认为某建筑属于名胜古迹,旅行社应当安排游览,而旅行社持相反观点。根据合同法规定 , 对此条款的解释应按照()。

A.通常理解进行解释 B.公平原则进行解释 C.旅游习惯进行解释 D.对旅行社不利原则进行解释

42.甲、乙签订了一份货款为 l 千万元的钢材供应合同。甲为供方,乙为需方。合同约定,乙预付 200 万元定金,违 约金为合同总额的 5%。事后,乙交付了定金。后甲违约,对此()。

A.乙只能要求适用定金条款 B.乙只能要求适用违约金条款

C.乙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或者定金条款 D.乙可以要求违约金条款和定金条款同时适用

43.根据合同法规定,因赠与人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此 种责任的归责原则是()。

A.过错责任原则 B.无过错责任原则 C.推定过错责任原则 D.公平责任原则

44.2003 年 7 月,洪某在高考中以两分之差未能进入重点大学录取范围。洪某在高中学习阶段,曾荣获市优秀学生 干部称号。按当年高考政策,获市级优秀学生干部的考生可以享受加 10 分的奖励。市教委在整理审核学生档案时,将洪某 的“市优秀学牛干部”称号改为不享受此奖励的“市三好学生”称号,致洪某与重点大学失之交臂。市教委侵犯了洪某的()。

A.名誉权 B.荣誉权 C.姓名权 D.信用权

45.根据商标法规定,商标权的主体是()。

A.商标注册人 B.商标设计人 C.商标制作人 D.商标使用人

46.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对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

A.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B.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和妻所有的财产清偿

C.债权人不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D.无论债权人是否知道该约定,都以夫和妻所有的财产清偿

47.甲立有遗嘱,其内容为自己死后遗产全部由独生子乙继承。在一次车祸中甲乙同时遇难,甲当场死亡,乙在送 往医院的途中死亡。乙的儿子丙依甲的遗嘱继承了甲的全部遗产。丙继承甲遗产的方式是()。

A.代位继承 B.转继承 C.第一顺序法定继承 D.第二顺序法定继承

48.2006 年 7 月 27 日,某农用航空服务站为某村进行飞行防治病虫害作业,多次超低空飞经个体养鸡户张某的鸡 舍上空。飞机飞行的噪音使张某的鸡群受到惊吓,鸡陆续死亡,累计 2 千余只。此种侵权行为属于()。

A.一般侵权 B.高度危险作业侵权 C.环境污染侵权 D.产品缺陷侵权

49.甲被恶狗追咬,为避免被咬伤,夺过从其旁边经过的乙的名贵手提包,向狗打去。狗被打伤,乙的手提包也被 损坏。甲的行为构成()。

A.正当防卫 B.自助行为 C.侵权行为 D.紧急避险

50.村民方某将自己饲养的马拴在树上。同村村民何某来遛狗,狗见到马嗷嗷乱叫,并向马咬去一马受惊挣断缰绳, 疯狂往公路上跑,将正在公路上练习骑摩托车的赵某撞倒,花去医疗费共 2 万余元。根据民法规定,此责任应由()。

A.方某承担 B.何某承担 C.方某和何某共同承担

D.方某、何某和赵某共同承担

八、多项选择题(51-55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10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 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

51.下列共有关系中,属于共同共有关系的有()。

A.居住在同一幢楼的居民对共同乘坐的电梯形成的共有关系

B.甲乙对各出资 800 元购买的洗衣机形成的共有关系

C.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无特别约定,夫妻对一方所得的稿酬形成的共有关系

D.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对被继承人遗留的没有分割的遗产形成的共有关系

52.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

A.出让 B.转让 C.划拨 D.先占

53.甲商场与乙公司签汀了购买 800 辆自行车的书面合同,合同约定:乙可分三次发货,甲商场见货付款。第一批 200 辆自行行车到货后.甲商场见销路不好,便以书面形式向乙公司提出取消后两批货物订购,乙公司以书面形式表示同意,本 案中涉及的民事法律事实有(),

A.订立合同的行为

B.履行合同的行为

C.变更合同的行为

D.解除合吲的行为

54.根据著作权法规定,邻接权的具体类型包括()、

A.出版者的权利

B.表演者的权利

C.录音制作者的权利

D.播放者的权利

55.下列情形中,权利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有(),

A.某医院将甲之子与乙之子抱错,10 年后再发现

B.某扩印部将丙丁结婚照的底片丢失

C.某公司使用知名企业的名称促销自己的产品

D.某人冒用明星庚的姓名演出获利

九、简答题(56-57 题,每小题 6 分,共 12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

56.简述法人成立的条件。

57.简述保证的含义和特征。

十、辨析题(58 小题,8 分。要求对命题进行判断并着重阐明理由。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

58.我国民间有一种说法:“父债子还,天经地义。”请运用债的一般原理及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加以辨析。

十一、法条分析题(59 小题,10 分。要求符合立法原意和民法理论。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

59.《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 73 条第 1 款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 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请分析此条法律规定(包括该条文所规定权利的含义、行使条件及行使方式)。

十二、案例分析题(60 小题。15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

60.2006 年 8 月 8 日下午 5 时,某村刮起 8 级大风,该村村民王某在回家途中,路经村委会在建的办公楼时,大风 将用于建筑的脚手架刮倒。脚手架在倒塌过程中将一根电线砸断。电线正巧落在由此路过的王某身上,王某不幸触电身亡。 王某的丈夫向法院起诉,要求村委会和供电公司对王某的死广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村委会辩称:脚手架是大风刮倒的,击中王某的输电线路属于供电公司,村委会对王某的死亡不应该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供电公司辩称:供电线路是被脚手架砸断的,脚手架是村委会盖办公楼时使用的,供电公司对王某的死广不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法院审理还查明,村委会用于盖建办公楼的脚手架在当年 7 月 2 日搭建完毕。击中王某的输电线路归供电公司所有,该线路不属于高压线。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

(1)村委会对王某的死亡是否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为什么?

(2)供电公司对王某的死亡是否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为什么?

(3)两被告主张的抗辩事由是否成立?请说明理由。

综合课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1_一 45 题,每小题 1 分。共 45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1.下列法律概念中,属于客体概念的是 ()。

A.原告 B.人民法院 C.动产 D.不可抗力

2.下列关于英美法系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是()。

A.英美法系又可以称为法典法系 B.我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属于英美法系

C.英美法系国家中,有些国家实行不成文宪法制 D.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律源于罗马法

3.法律规定了人们的一般行为模式,从而为人们的交互行为提供了一个模型、标准或方向,法律的这一特性是指()。

A.法律的规范性 B.法律的普遍性 C.法律的确定性 D.法律的统一性

4.法学上,将法律实际施行的状态和程度称为()。

A.法律实施 B.法律实效 C.法律适用 D.法律实现

5.我同社会主义法律与执政党政策的共同点在于()

A.表现形式相同 B.指导思想相同 C.稳定性程度相同 D.实施途径相同

6.按照规则规定的行为模式的不同,法律规则可以分为()。

A.授权性规则和义务性规则 B.强行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

C.确定性规则和委任性规则 D.调整性规则和构成性规则

7.刑法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这一规定属于法律构成要素中的()。

A.法律概念 B.法律原则 C.法律规则 D.技术性规定

8.下列关于资本主义法律的表述,正确的是()。

A.资本主义法律是全体社会成员共同意志的体现

B.资本主义法律都是在直接继承封建制法律的基础上产生的

C.资本主义法律具有超阶级性和超历史性

D.资本主义法律的核心作用是维护资本主义私有制

9.下列选项中,属于法的维护阶级统治作用的是()、,

A.维护人类社会的基本生活条件

B.调整统治阶级与同盟者之间的关系

C.保护全体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权益

D.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人身安全

10.下列关于法律的强制性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是()

A.公法具有强制性,而私法不具有强制性

B.人们遵守法律主要是基于对法律强制性的恐惧

C.法律对于统治阶级的内部成员没有强制性

D.法律的强带性是法律发挥作用的最后保障

11.依据人的认知阶段的不同,可以将法律意识分为()。

A.占统治地位的法律意识与不占统治地位的法律意识 B.群体法律意识与社会法律意识

C.法律心理与法律思想体系 D.职业法律意识与非职业法律意识

12.法律与道德相比较而言,下列表述能够成立的是()

A.法律的要求更高

B.法律规范的产生更早

C.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范围更广

D.法律规范的内容更加具体和明确

13.下列关于我国法律监督体系中审计监督的表述,正确的是()。

A.审计监督属于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 B.审计监督是检察监督的一种方式

C.审计监督是一种专门的行政监督 D.审计监督在本质上属于社会监督

14.下列关于我国法的溯及力的表述,正确的是()。

A.刑法在溯及力问题上采用从新兼从轻的原则 B.行政法在溯及力问题上采用从旧兼从轻的原则

C.民法在溯及力问题上采用从新的原则 D.法治的一般要求是新法不具有溯及力

15.下列关于法律文化的表述,正确的是()。

A.社会成员对法及法律现象的共同看法不属于法律文化的范畴

B.法律文化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个民族法律调整所达到的水平

C.法律文化包括现行法律实践中一切因偶然因素而变化的成分

D.法律文化的多样性阻碍了不同法律文化之间的交流与传播

16.在资本主义宪法原则体系中,处于核心和主导地位的是()。

A.人民主权原则 B.基本人权原则 C.法治原则 D.权力制衡原则

17.最早以宪法修正案的方式对宪法进行调整和完善的国家是():

A.英国 B.美国 C.德国 D.中国

18.按照法国思想家西哀耶士的观点,制宪权的主体是(  )。

A.国民

B.立法机关

C.制宪会议

D.宪法起草机关

19.在宪政实践中,由特定机关对立法进行审查并处理的制度是()。

A.行政诉讼制度 B.审判监督制度 C.法律监督制度 D.违宪审查制度

20.根据我国 2004 年宪法修正案的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制度是()。

A.人权保障制度 B.劳动保障制度 C.社会保障制度 D.文化保障制度

21.与西方议会制度比较,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特点的是()。

A.两院制 B.代表的专职制 C.人民代表大会的全权性 D.代表任期的限任制

22.在政党关系中,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体现为对民主党派的(  )。

A.政治指导 B.政治领导 C.组织领导 D.思想领导

23.下列关于我国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是()。

A.我国是由若干普通行政单位和自治单位组成的统一国家

B.我国的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体现了权力的横向配置关系

C.我国采用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是由经济发展水平决定的

D.我国的各个地方行政单位享有的权力属于“剩余权力”

24.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有权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国家机关是()。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国务院

D.民政部

25.我国民族自治地方划分为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三级,这一规定始于():

A.1954 年宪法 B.1975 年宪法 C.1978 年宪法 D.1982 年宪法

26.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境内的土地和自然资源属于()。

A.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所有

B.国家所有

C.个人所有

D.法人所有

27.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最高原则是()

A.工人阶级的领导

B.工农联盟

C.民主主体的广泛性

D.统一战线

28.在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根本保障是()。

A.坚持依宪治国

B.实行人民民主专政

C.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D.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29.选民对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选举委员会对申诉的意见应当作出处理决定的 期限是()。

A.2 日内 B.3 日内 C.5 日内 D.10 日内

30.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我国的兵役制度是(  )。

A.志愿兵役制

B.义务兵役制

C.义务兵役制与志愿兵役制相结合,以义务兵役制为主

D.义务兵役制与志愿兵役制相结合,以志愿兵役制为主

31.1997 年 10 月我国政府签署的国际人权公约是()

A.《世界人权宣言》

B.《联合国宪章》

C.《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D.《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32.颁布《重法地法》的朝代是()。

A.唐朝  B.宋朝

C.元朝  D.明朝

33.按唐律规定,不同国家的外国人在唐朝管辖的地域内相犯,审判时应依据的法律是()。

A.唐律  B.原告所属国法律

C.被告所属国法律

D.在当事人所属国法律和唐律中选择其一

34.西周时期的借贷契约称为()

A.傅别  B.契券

c.质剂  D.出举

35.中国古代婚姻法律中的“三不去”制度是对丈夫休妻权的限制,其中“与更三年丧”是指妻子在夫家守过三年孝。 妻子为之守孝的对象是()。

A.丈夫B.公婆 C.自己的父母  D.夫家的祖辈

36.《唐律疏议》编纂工作的主持者是 ()。

A.长孙无忌  B.魏征

C.陈群D.武则天

37.我国上古史料典籍中的“眚”是指()。

A.惯犯B.偶犯

C.故意D.过失

38.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刊版印行的法典是()。

A.《开皇律》  B.《大明律》

C.《宋刑统》  D.《开元律》

39.秦朝的法律形式中,司法机关判案的成例是()。

A.决事比B.封诊式 C.指挥D.廷行事

40.清末司法改革后,全国的最高审判机关是()。

A.大理院B.大理寺

C.法部D.刑部

41.下列选项中,规定实行地方自治的宪法或宪法性文件是()。

A.《中华民国宪法草案》

B.《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C.1923 年《中华民国宪法》

D.《钦定宪法大纲》

42.在汉文帝十三年的刑制改革中,用以替代黥刑的刑罚是()。

A.笞三百  B.笞五百

C.弃市D.髡钳城旦舂

43.按照唐律中有关“共犯罪”的规定,对共同犯罪中从犯的一般处罚标准是()。

A.与首犯同等处罚  B.减首犯一等处罚

c.减首犯二等处罚  D.减首犯三等处罚

44.元朝法律规定的强奸幼女罪中,“幼女”的年龄是():

A.八岁以下   B.十岁以下

C.十二岁以下  D.十四岁以下

45.明确提出“首恶者必办,胁从者不问,立功者受奖”这一刑事法律原则的文件是()

A.《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

B.《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

C.《华北人民政府施政方针》

D.《中国人民解放军宣言》

二、多项选择题(46-63 小题.每小题 2 分。共 36 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

46.与司法活动相比,执法活动的特征有()。

A.主动性 B.单方面性 C.终极性 D.中立性

47.下列属于我国法律规定的免责条件或情况的有()。

A.时效免责 B.不诉免责 C.正当防卫免责 D.自首立功免责

48.马克思主义法学与以往法学的主要区别有()。

A.坚持以辩证唯物主义为指导 B.承认经济以外因素对法律的影响

C.认为法是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D.否认新法与旧法之间的继承性

49.下列关于法律与国家的关系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有(  )。

A.法律是国家存在和发展的政治基础

B.法律决定国家的性质

C.法律保障国家职能的实现

D.法律确认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

50.下列关于法律解释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有(  )。

A.法律解释一般由待处理的案件引起 B.法律解释是一个客观的过程,不具有价值取向性

C.并不是所有的法律解释都具有法律效力 D.法律解释有时可以起到弥补立法不足的作用

5l.下列关于法理学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有()。

A.法理学与部门法学的关系是一般与特殊的关系 B.法理学为部门法学的研究提供了立场、观点和方法

C.法理学属于应用法学和国内法学 D.法理学只研究现行有效的法律规范

52.在我国现行宪法中,既表现为权利又表现为义务的有(  )。

A.平等权 B.劳动权 C.受教育权 D.言论自由

53.下列关于我国居民委员会的表述,正确的有()。

A.居民委员会对居民会议负责 B.居民委员会受上级政权机关的领导

C.居民委员会是最基层的一级政权机关 D.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 5 至 10 人组成

54.我国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强调实质耳等,具体体现为(  )。

A.农村人大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四倍于城市人大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每一个少数民族至少有一名代表

C.凡年满 18 周岁的公民都享有选举权

D.精神病患者也享有选举权

55.公民甲因涉嫌犯罪,有关机关欲搜查其住所。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应当遵循的法定程序包括(  )。

A.由公安机关执行 B.经人民法院批准 C.有相关的证人在场 D.工作人员应出示搜查证件

56.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国务院的法规制定权表现为(  )。

A.制定定法律 B.规定行政措施 C.制定行政法规 D.发布行政决定和命令

57.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出罢免案必须符合的法定条件有(  )。

A.只能针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免的人选范围

B.必须有 10 名代表联名

C.必须说明罢免的理由

D.采用书面形式

58.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对宗教信仰自由的限制表现为(  )。

A.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的活动

B.不得利用宗教进行损害公民身体健康的活动

C.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D 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59.我国保护华侨适用的方式有(  )。

A.法律途径保护 B.政治庇护 C.外交途径保护 D.经济手段保护

60.下列选项中,属于《唐律》篇目的有(  )。

A.职制 B.贼盗 C.捕断 D.户婚

61.下列选项中,属于汉朝法律规定的罪名的有(  )。

A.阿党附益

B 见知故纵

C.酎金

D.奸党

62.下列关于《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内容的表述,正确的有(  )。

A.实行三权分立的原则 B.立法权由参议院和众议院共同行使

C.以临时中央审判所作为行使最高司法权的机关

D.以英国的国家制度为蓝本,确立中华民国的基本政治体制

63.《大清新刑律》附加的《暂行章程》规定的内容包括(  )。

A.无夫妇女犯奸构成犯罪

B.对尊亲属有犯,不得适用正当防卫

C.加重卑幼对尊长、妻对夫杀伤等罪的处罚

D.减轻尊长对卑幼、夫对妻杀伤等罪的处罚

三、简答题(64-66 小题。每小题 8 分。共 24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

64.简述法律事实的含义和特征。

65.简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66.简述南京国民政府法律体系的主要构成。

四、分析题(67-69 小题。每小题 10 分。共 30 分。要求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材料回答问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

67.材料 l: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干涉。 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干涉。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 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材料 2: 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受上级人民法院监督。

-一摘自《中华人民共 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材料 3: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 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请阅读上述材料,运用法理学知识和原理回答下列问题:

(1)材料反映了我国法的适用中的哪一项基本原则?

(2)该基本原则的内容和要求是什么?

(3)结合材料分析如何正确适用这一原则?

68.2004 年 1 月,某村民委员会进行换届选举。投票结束后,39 名村民以有候选人在选举前给他们发钱为由,向县政府反映此次选举涉嫌贿选,要求调查。县政府据此派出联合调查组,经调查后出具书面答复,认为该村换届选举不存在贿选,确认选举结果合法有效。

请结合宪法学的知识和原理,以及我国现行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分析材料并回答问题:

(1)县政府关于选举结果的确认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2)村民如果认为村民委员会选举有问题。应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69.朝审原于明天顺三年,令每岁霜降后,但有该决重囚,三法司会同公、侯、伯从实审录。秋审亦原于明之奏决单,冬至前会审决之。顺治元年,刑部左侍郎党崇雅奏言:“旧制凡刑狱重犯。自大逆、大盗决不待时外,余俱监候处决。在京 有热审、朝审之便,每至霜降后方请旨处决。在外直省,亦有三司秋审之例,未尝一丽死刑辄弃于市。望照例区别,以昭钦 恤。”此有清言秋、朝审之始。嗣后逐渐举行,而法益加密。初制分情实、缓决、矜、疑,然疑狱不经见。雍正以后,加入 留养承祀,区为五类。

--《清史稿》卷一百四十四《刑法三》

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分析上述文字材料并回答下列问题:

(1)何为秋审?其历史渊源是什么?

(2)试分别说明秋审案件的五种处理方式。

(3)清朝秋审制度的主要作用体现在哪些方面?

五、论述题(70 小题,15 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

70.结合实际,论述我国法律监督的现实意义。 要求:观点明确,说理充分,条理清晰,语言规范、流畅。

刑法学

一、单选题

1、C.【解析】很显然,是考察的属地管辖权制度。C 选项犯罪结果发生在中国境内,视为在中国领域内犯罪。

2、D.【解析】AB 错在“已经构成犯罪”,已经构成犯罪又不认为是犯罪,这是不可能的。所以不选 AB。C 错在,刑法第 13 条不能随便适用的,有严格的条件,不属于法官自由裁量权范围。

3、B.【解析】B 是犯罪对象的概念。

4、B.【解析】A 是过失致人死亡罪,可以以作为方式构成,所以不是纯正的。B 是遗弃罪,是纯正的不作为犯。C 初略判 断是爆炸罪,是不纯正的。D 是失火罪,估计不少人判断错,是不纯正的,比如在加油站抽烟。

5、D.

6、B.【解析】B 显然是错误的,注意 D,单位犯罪是两罚制,而且对单位只能处以罚金。

7、A.【解析】间接故意是放任,过于自信的过失是轻信能够避免,所以选 A。但是用心理态度去区分间接故意和过于自信 的果实常常是困难的。老妖这里告诉大家一个方法,如果给了案例题,其中犯罪嫌疑人采取了一些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措施 的,那一般认为是过于自信的过失,而不是间接故意。比如在院子里私拉电网以防贼,如果装了控制电压的装置以免电死人 的,那就是过于自信的过失,如果没有装,那就是间接故意。

8、B.【解析】这种是传统刑法的观点和分类。从此题可以看出,法硕考试是按照传统刑法理论来出题的,其实也就是人大 老师出题的多。而司法考试不考传统刑法的观点,所以以后这种法律认识错误考的会越来越少,因为太简单了。

9、B.【解析】紧急避险所造成的损害必须小于所避险的损害。但能否以牺牲一个人的生命的方法挽救其他更多的人的生命 呢?

10、D.【解析】不一定的。犯罪形态如预备,未遂,既遂,中止,其中犯罪结果发生后成立的中止就可以说明 D 错误。

11、C.【解析】ABD 都是预备,没有疑问。选 C 的理由是,传统刑法理论认为是投放毒药到杯子里就是着手。但这个观点 只有法硕考试成立,司法考试却认为投毒行为是预备。也就是法硕考试更多的是考察传统的刑法理论,而司法考试更多的是 考察德日新的刑法体系,这也是 2009 年司法考试大纲将传统的四要件构成改成该当性、违法性和有责性三阶层理论的原因。

2009 年法硕是否跟着修改的可能性有,但不大。 这里谈一下对中国现行法律理论冲突的理解,帮助大家明白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改变。实际上,中华法系在清末的时候就解体了,这个大家在法制史里都学过。也就是说中华法系这个独特的法系已经死亡了,根儿早就断了。其实中华法系中的 刑法一直是走在世界前列的,比如秦代以身高作为判定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标准是当时比较科学的,因为没有出生证明 , 年龄没处查去,身高又跟年龄在成年前一般成正比。中国现有的法律是在清末修律的基础上搭建起来的,而那时候清末修律 是抄的日本法律,而日本又是抄德国,所以现行中国法是脱胎于大陆法系。建国后因政治原因,刑法理论抄了不少前苏联的 刑法理论,这就是传统的刑法理论,也没处去抄德日的。大家看的指南和分析就是按这个传统的写的。而当代最流行也最发 达的是德日刑法理论,这也是为什么现在一帮刑法学者嚷着要改成德日刑法的原因,这帮刑法老师大多数是北大的,而持传 统观点的一般是人大老师的。但是像一些比较新的法律,比如反垄断法、诉讼证据制度,又深受美国的影响,这些其实是直接抄英美法系的。根据不同的刑法理论,很有可能得出不同的结果,比如本题,德日刑法理论就是无解的,而传统的就是选 C。所以咱们实际上还是归属于大陆法系的。那种社会主义法系的归属,本身就是有问题的。社会主义法系相对的是资本主 义法系,是根据政治制度来划分的,而不是根据法系的特征来划分的。大陆学者在以后相当长时间内,还只能抄别人的,这是没有办法的。这也是考研外语最重要的原因,外语不好就只能抄台湾的了。

12、B

13、A.【解析】此题不难,但复习没下功夫的肯定做错。A 要注意中止可以成立在预备和实行行为中。D 要注意,发生犯罪 结果后,也可以成立犯罪中止。那是否可以说,既遂后也可以中止呢?这个是不行的,预备,未遂,既遂,中止这几个犯罪 形态是不能互相转化的。

14、D.【解析】不是共犯,而是同时犯,也就是没有共同的犯罪故意,而同时实行犯罪的。A 错,因为没有共同的犯罪故 意。B 所谓片面共犯,指对他人犯罪暗中相助的情况。因为受到暗中相助的实行犯不知情,所以不能与暗中相助者构成共犯 。 但是,对于暗中相助者可按照从犯处理。C 间接正犯也就是一个人利用另外一个人充当工具实行犯罪。B 和 C 都不符合。

15、A.【解析】盗窃罪是以“赃值”定罪,也就是赃物的价值定罪。

16、D.【解析】直接考察概念,不难。

17、B.【解析】非法拘禁是典型的继续犯。

18、D.【解析】盗割使用中的电信设备室典型的想象竞合犯。对于 17、18 题最好的方法,是记住这两个典型的例子,然后 遇到其他案例,去套用就可以。用过老妖精精编版或加强版的人会知道吸收犯、牵连犯和连续犯的例子,不难做对。

19、C.

20、B.【解析】寻衅滋事致人重伤的或死亡的,定故意伤害或故意杀人罪。 二、多选题

21、ABC.

22、ABCD.【解析】多选题的难度不是都大,1 题和 2 题是直接考察基本概念的,比较容易解答。

23、ABD.【解析】该题是考察新型盗窃罪,ABD 都属于盗窃罪,C 是侵犯商业秘密罪。关于新型盗窃罪,分析中没有相关论 述,《2009 老妖精加强版》中做了总结,如――“新型盗窃罪”总结:(1)盗窃信用卡后使用的;(2)盗窃增值税专用发 票或可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的;(3)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邮件而窃取财物的;等等。这种题是比较难的,而 且分析或指南中没有相关论述,所以需要额外去看其他辅导书的。此外,这也是法硕考试“司考化”的明证。7 月初老妖精 在法硕论坛给大家上传了一些精选的录音,希望大家仔细听听,然后再看加强版,效果会更好。说白了,既然法硕考试范围 已经扩大,我们为了得分,就不得不跟着扩大复习范围。

24、ACD.【解析】B 非法行医罪,以前的老指南认为是特殊主体,现在的分析认为是一般主体。这里说明,判卷子是以分析为准的,所以我们复习是否最好直接看分析,以免受指南的影响。

25、ACD.【解析】B 选项其实在 2005 年已经考过。(05-单-16)、境外走私人阿某向中国境内走私石油,偷逃关税 50 万元 , 王某得知后,向阿某收购了这批走私进境的石油。王某的行为构成(B)B、走 私 普 通 货 物 罪 。《2009 老妖精加强版》中做了 总结第 155 条第 1 项: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的物品的,或者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其他货物、物 品的,数额较大的,以走私罪定罪,参见(05-单-16),要求行为人主观上明知其收购的物品是走私人走私进口的。此题揭示 2 点,一是要好好看历年真题,二是要看法条,因为此题是考察的 155 条。 另外,要注意构成走私罪共犯的情形,也就是156 条。

三、简答题

26、酌定量刑情节是指人民法院从审判经验中总结出来的,在刑罚裁量过程中,灵活掌握、酌情适用的情节。酌定量刑情节 主要包括:犯罪动机;犯罪手段;犯罪时间、地点;犯罪侵害的对象;犯罪造成的损害结果;犯罪分子的一贯表现:犯罪后的态度。

【解析】该题有点偏,因为跟法定量刑情节来说,酌定量刑情节就是非重点。一般考非重点就是出的题比较偏。此外考场上 紧张,很容易将该题答成法定量刑情节。

27、(1)行贿罪侵害的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2)客观方面表现为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在经济往来 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 续费的,也以行贿论。但是,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构成行贿罪。(3)犯罪主体为一般自然人主体。(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

【解析】该题不偏不难,只要记住行贿罪的概念,到考场上分开四要件来写就可以。

四、辨析题

28、(1)这种说法是正确的。(2)任何犯罪都是在一定的犯罪心理态度支配下实施的,任何犯罪的成立都必须是主观要件与客 观要件的统一。如果缺乏罪过即犯罪的故意或者过失,行为人的行为就不能构成犯罪。(3)我国刑法规定,犯罪必须是由行 为人故意或者过失实施的。如果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

【解析】该题是 09 年刑法卷里争议最激烈的一道题。一方面是因为从 2000 联考以来,辨析题就没考察过完全正确的说法, 一般都是说法不完全正确,然后让说出不正确的地方。2009 年打破了常规,考了一个完全正确的论断。考场上容易思维定 势,认为此说法不完全正确。另一方面,“无罪过就无犯罪”分析中没有明确的一摸一样的说法,只说没有故意或过失的罪 过就不构成犯罪。而实际上考察的《刑法》第 16 条规定的情况:“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行为人 的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认为是犯罪。”此外,传统刑法论认为故意和过是要 件里的主观要件,但新的德日刑法理论,就是司法考试大纲 09 年采纳的三阶层理论,将故意和过失放在有责性里了,构成要素就是四个,行为、对象、结果和身份。故意和过失不属于这里面任何一个。所以如果按新的理论,如何论述该题还需要大家思考。

五、法条分析题

29、(1)本条所规定的犯罪罪名是假冒注册商标罪。其罪状描述类型为叙明罪状。(2)本条中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是指与被假冒的注册商标完全相同或者与被假冒的注册商标在视觉上无差别、足以对公众产生误导的商标。(3)以假冒注册 商标的方法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具有手段行为与目的行为之间的牵连关系,如果两个行为分别构成犯罪,应依照处 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如果只有一个行为构成犯罪,而另一个行为不构成犯罪,则依照构成犯罪的行为定罪处罚。

【解析】该题评价就一个字“偏”。09 刚考完时候,老妖在论坛里说 09 考试普遍偏、难,却还有人说 09 年不偏。这里拿事实说话,假冒注册商标罪是刑法分则里最不起眼的一个罪名。从 2000 年到 2008 年,只有 05 年一个多选题的选择项里见过该罪名。09 年做为一道10 分的主观题来考察,不可谓不偏。有人说把整个分析背下来,这题就不偏了。我想问一句,这 多考试的人里,有几个是把整个分析背下来了?光看分析,不看英语,不复习政治了?

六、案例题

30、(1)甲乙构成故意杀人罪(预备)。甲请巫婆行为不构成犯罪。“擦枪走火”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2)甲是故意杀人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数罪并罚。乙以故意杀人的预备犯处罚。丁不构成犯罪。甲还适用总则里的自首法 定量刑情节。

【解析】该题难,很多人在论坛讨论时给的答案都与上面的正确答案有差别。比如有人认为甲是专门受过训练的,所以擦枪 走火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其实间接故意杀人和过失致人死亡很难区分,要不是题目中说明了擦枪时候他老婆事先是外出的 ,

定间接故意更为合适。此外,有人会漏答丁是否构成犯罪和甲的自首行为。要记住自首已经连续考了几年了。另外要说明一 点,以上答案都是要刑法学的观点,比如甲乙构成故意杀人罪的预备犯,要处罚的。但根据德日刑法理论,也就是司法考试

要确立的新刑法理论,这种是不处罚的,因为根本不构成犯罪,乙就是去买老鼠药的行为。个人认为不构成犯罪比较符合,

假如处罚甲乙故意杀人,那就是主观归罪了,乙就是去买个老鼠药,非要定个故意杀人罪的预备,实在牵强。此外,根据德 日刑法理论,甲也只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因为其没有采取防护措施,比如退掉子弹。我说的意思是,传统刑法理论已经受 到了严重的挑战,理论本身有些也经不住推敲。搞笑的是,同一种情况,一会认为是故意杀人,一会认为是无罪。只能说, 神仙打架,凡人遭殃。

民法学

七、单选题

31、D.【解析】这题也是法硕试题司考化的明证。司法考试每年民法都会出类似的题目。思考方法就是我国民法通则或者合同法是否规制这种社会关系。跟赌博形成的债务一样,这种算命也是民法所不承认的,所以选 D。

32、B

33、B

34、D.【解析】直接考察《合同法》第 53 条。根据合同法第 53 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是造成对方人身 伤害的;二是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35、D.【解析】C 是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36、B.【解析】A 容易误认为是民事代理,但不选 A 原因是因为其代书行为不产生民事上的法律关系。

37、C

38、D

39、B

40、A.【解析】考察物权法上的抵押权的偿还顺序,即先登记的抵押权优先于后登记的抵押权。

41、D.【解析】格式条款的解释以不利于提供一方的原则解释。

42、C.【解析】违约金和定金不能同时适用。法理在于定金是补偿性的,违约金也是补偿性的。

43、A.【解析】直接考察过错责任原则的定义。

44、B.【解析】“市优秀学牛干部”是荣誉。

45、A

46、A.【解析】《婚姻法》第 17 条。

47、B

48、C.【解析】考的有点难了。这种飞机的声音被认为是噪音,所以选 C。

49、D.【解析】给的答案是 D。但有疑问的是,地上那么多石头他不捡拾用来打狗,反而去夺人家的名贵皮包,认为侵权 更为恰当。

50、B.【解析】此题又是法硕试题司考化得明证。这种题司法考试考过类似的题的。动物致人损害是由动物的饲养人或者 管理人承担责任,但第三人引起的由第三人承担。所以马的主人方某部承担,而由狗的主人何某承担。此题是单选题里最难的一道。

八、多选题

51、CD.【解析】A 是建筑物区分所有,不选。B 是按份共有,不选。A 容易误选,09 有不少人的答案是 ACD。

52、ABC.【解析】B 选项容易不选,因为《物权法》137 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只有 AC 两种方式,而 2009 年分析 中写明,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出让、划拨、转让三种方式。所以切记以分析为准,法条都没有分析重要。

53、ABD.【解析】D 选项容易不选,因为有人认为已经履行了一部分,谈不上解除了。此题错的人多,一般答案是 AB。

54、ABCD.

55、ABD.【解析】此题错的人少,一般都知道法人谈不上精神损害赔偿的问题。 九、简答题

56、法人成立的条件包括:(1)依法成立。一是指法人的目的、成立宗旨、经营范围等,不得违反宪法和其他法律规定。二 是指其成立的审核和登记程序要合法。(2)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必要的财产或经费是法人的物质保障,是指与法人开展的 各项业务相适应的一定数量的财产或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法人的名称是法人的标志,法人对其享有 专用权。法人的组织机构是对内管理法人事务、对外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机构。法人的场所是法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地方。(4)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是具有独立人格的民事主体,对自己的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里的民事责任是指 财产责任。

【解析】此题有点偏,因为这是个非重点的知识点。可以看出 09 年的民法出题特点和刑法的一样,都是出自犄角旮旯里的。 还是那句话,一定要全面的看分析,并且记住一些非重点,防止出现考场上大脑空白的困境。09 年《老妖精指南加强版》 里提示了让记住法人成立的四个条件。

57、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担保方式。保证的特征 为:(1)保证是由第三人提供的担保方式,保证人不能是债务人本人。(2)保证是保证人以信用作为担保的方式,属于人的担保。(3)保证具有从属性、补充性、相对独立性和明确的目的。主合同不成立或无效,保证合同当然不成立或无效。

【解析】说实话,这道题不偏,保证的定义是最基本的知识点。只是这么多年才考,有点姗姗来迟。不过既然考了,以后再 考原题的可能性就很低了。

十、辨析题

58、(1)此种说法不完全正确。(2)正确的.一面是,根据继承法规定,子女是父母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子女应当在继承 父母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偿还父母生前所欠债务。此外,如果以父母名义所负债务用于成年子女或家庭共同生活,则此 债务应当认定为家庭共同债务或成年子女的个人债务,成年子女有义务清偿此债务。(3)不正确的一面是,从债的特征分析, 债是特定当事人之间产生的民事法律关系,具有显著的相对性。对父母本人所欠的个人债务,在父母生前应由其本人负责偿 还;在其死亡后,根据继承法限定继承的规定,子女只在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负清偿义务,超过部分没有义务偿还,但子 女自愿偿还的,法律也不禁止。

【解析】“父债子还,天经地义”这个题 09 年考前,在法硕论坛的 VIP 区事先都讨论过,也就是答题思路已经事先有了准备。注意做答时,要按照题干要求分别从继承法和债的角度来辨析。

十一、法条分析题

59、(1)此法条是关于债权人代位权的规定。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的权利而危害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享 有的以自己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权利的权利。(2)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条件包括:①须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权利;②须债务 人怠于行使权利且因此可能危及债权人的权利:③须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获清偿;④须债务人对第三人的 权利为非专属性权利和可以强制执行的权利。(3)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必须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

【解析】此题不偏,因为代位权是重点,但因一直以来法硕考试民法学出题不难,所以这个比较难的重点一直未考。09 年 考出来,还是为了增加试题的难度。增加难度的原因前已经提及。老妖这里做这个解析,也是让大家明白,试卷只不过是招生的一个手段。

十二、案例分析题

60、(1)村委会对王某的死亡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为脚手架是村委会盖建办公楼所使用的,其对脚手架有管理责任,因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可以推定主观上存在疏忽大意、怠于管理致人损害的过错。故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供电公司对王某的死亡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为供电公司是供电设施的所有人,对输电线路有维护、管理责任,因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可推定其主观上存在过错。故也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两被告主张的抗辩事由不能成立。对村委会而言,大风尚不能构成抗辩事由。本案中虽有大风作用,但对损害结果 来讲,是能够预见、能够克服、能够避免的。村委会应当预见到脚手架在外力作用下(包括在大风的作用下)可能倒塌并造成损害后果的危险性,并应及时消除危险。对供电公司而言,脚手架倒塌不能构成抗辩事由。供电公司应注意到供电设施周围 的物体、设施在外力作用下,对输电线路安全的影响,应对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解析】此题难,因为很多人误判,而且误判一点,就容易导致全部的答案都错误。09 年考完后,论坛上给出的答案可谓五花八门。误判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认为大风是不可抗力,那么第一问就会得出村委会承担责任的结论,当然供电公司也 不承担责任了。所以此题关键问题是 8 级大风是否是不可抗力。二是对脚手架的作用不熟悉也会导致做错,比如不知道脚手 架在装修完后,应该及时拆除。三是建筑物致人损害的,承担过失推定责任,这个记忆不清楚,也会导致错误。但这个事不 应该犯的错误,因为以往已经考过多次了。四是供电公司不适用无过错推定责任,因非高压电,不注意非高压电的话也容易 导致误判。但是该题给的正确答案适用了过错推定责任也是有问题的,因为适用过错推定责任的就两个,一个建筑物,一个 地面施工。供电公司是否过错推定责任,这里存疑。可以看出,09 年民法和刑法题比 08 年难度高出不止一点半点。此外该 题给大家一个很重要的提示,分析是非常重要的,但在司考化得今天,对付案例题已经不够了。此题选的案例是近几年多发的一类案例,老妖就见过大风刮倒家门口一个限高的铁制栏杆,将骑摩托的一男一女和一辆轿车砸到,过几天就说有人死了 。

综合课

一、单选题

1、C 2、C 3、A 4、B 5、B 6、A

7、C 【解析】法律规则就是法律规范

8、D 9、B 10、D 11、C 12、D 13、C 14、D 15、B 16、A 17、B

18、A 【解析】考的很细,不看分析不知道答案,《09 老妖精指南押题 A 版》将该知识点以选择题形式提醒注意。

19、D 20、C 21、C 22、B 23、A

24、A【解析】直接考察《宪法》第 62 条,所以复习宪法一定要看法条。

25、A 解析】这题考的是在无聊,太偏了。

26、B 27、B 28、C

29、B【解析】直接考察《选举法》第 28 条,再强调一次,除了宪法的法条,《立法法》、《选举法》的法条同样要看。

30、C 31、C 同样是分析里的细小考点,不看分析是不行的。

32、B 33、A 34、A 35、B 36、A 37、D 38、C 39、D 40、A 41、C 42、D 43、B 44、B 45、D

二、多选题

46、AB【解析】CD 是司法的特点。

47、ABD 48、ABC 49、CD 50、ACD 51、AB 52、BC

53、AD【解析】BC 明显错误。此题不难,要说的是,居民委员会 10 年同样会考。

54、AB 55、ACD 56、BCD 57、ACD 58、ABCD 59、AC 60、ABD 61、ABC 62、AC 63、ABCD 三、简答题

64、法律事实是指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各种事实的总称。 法律事实与一般意义上的事实有明显的区别:

(1)法律事实是一种规范事实,没有法律规范就不会有法律事实;

(2)法律事实是一种能用证据证明的事实;

(3)法律事实是一种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是对法律关系产生了影响的事实。

65、(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权利:出席人大会议,参与表决权;提出议案和建议、意见的权利;质询权;罢免权;人 身特别保护权;言论免责权;享有物质补贴和便利的权利。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义务: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与原选举单位和群众保持密切联系;保守国家秘密;协助宪 法和法律的事实;接受原选举单位和群众监督。

【解析】偏难题,全国人大的权力一般人都曾记忆过。但其代表的权利和义务一般人不太会注意。不过 09 年考试前,老妖精特别提醒让大家注意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说是 09 年必考。见《09 老妖精指南加强版》

66、南京国民政府法律体系的主要构成包括基本法典、关系法规、判例和解释例。具体为:

(1)基本法典。宪法、民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基本法典(行政法除外)构成了南京国民政府六法全书的 法律体系的核心和骨架。

(2)关系法规。围绕基本法典而制定的条例、命令、细则、办法等众多的关系法规,是对各自的基本法典的重要补充。

(3)判例和解释例。最高法院依照法定程序作成的判例和司法院大法官会议作出的解释例和决议,也是六法体系的重要 构成部分。

【解析】国民党的六法全书一直是非重点,这回考出来了。综合课一直以来就是反常规反押题出题,所以考出来不奇怪。这 种题靠的不是后期的背诵,而是靠前期反复看分析来准备的。强调一下,不能把希望放在最后的押题上,而要放在前期的复习上。前期打不好基础,后面谁也没有办法。

四、分析题

67、(1)材料反映的是我国法的适用中的“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

(2)该原则的内容和要求是:司法权只能由司法机关统一行使,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司法机关行使 司法权只服从法律,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司法机关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和法律程序办事,准确适用法 律。

(3)材料表明,司法机关在贯彻这一原则时,要接受各方面的监督,这些监督表现为:接受权力机关的监督;接受司法机关 内部的监督;接受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主党派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解析】此题不偏,因为考前预测到要考这道题了。见《09 老妖精指南押题版》:论述司法的原则。(平等原则和事实为 根据、法律为准绳原则都已经考过主观题,需要特别注意司法机关独立原则)

68、(1)县政府确认“选举合法有效”的行为不合法。

根据宪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组成人员由村民依法直接选举产生 。 由村民小组推选的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法主持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并确认选举结果有效。县政府与村民委员会没有行政隶属

关系,也不是组织选举的机构,它可以就村民举报的选举违法情况组织调查,将调查结果提交村民选举委员会,由其决定选 举是否有效,而不能自行宣布选举结果“合法有效”。因而,该县政府宣布选举结果有效的行为是违法的,干预了村民自治 权的行使。

(2)村民如果认为村民委员会选举有问题,可以书面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也可以向县、乡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或县、乡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举报,有关机关负责调查并依法处理。如果村民对前述机构的处理意见有异议 , 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解析】此题是偏题,而且超出了大纲范围。因为法律法规对什么是村委会贿选都没有具体认定,而且法律上没有相关条文 。

分析上没有相关内容。答题时候要注意指出村委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隶属于政府。这点很重要。

69、(1)秋审是清朝中央各部院长官会同复审各省上报斩、绞监候案件的一种重要的会审制度,被视为“国家之大典”。清 朝的秋审制度源于明朝的朝审。

(2)秋审的五种处理方式分别是:一为情实,指案情属实,罪刑适当,经皇帝御笔勾决,于霜降后冬至前处决;二为缓决,指案情虽属实,但危害性不火,可留待下一年秋审再作决定;三为可矜,指案情虽属实,但罪犯情有可原的,可免死减等发落;四为可疑,指案情尚未完全清楚的,一般发回原省重审;五为留养承祀,指罪犯为独子而父母、祖父母年老无人奉 养的,经皇帝批准,可改判重杖并枷号示众后释放。

(3)秋审制度的实行,体现了国家对死刑案件审慎和宽仁的态度;是中央对于地方政府司法审判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的重要手段,体现皇帝对司法权控制的加强;同时也有助于法律的统一适用和纠正冤假错案。

【解析】以往法制史的简答题是考清末以后的重点,材料题一般出自唐或清。秋审这个概念是个重点。但这么多年,只有 02 年考过一个判断题,此外再没涉及过。这回以一个大题来考察,确实体现了综合课出题“偏”的特点。

五、论述题

70、法律监督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上的法律监督是指由特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立法、执法和司法活动 的合法性进行的监督;广义上的法律监督是指由所有的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对各种法律活动的合法性所进行的监督。 在现代国家的法制中,法律监督是法制不可缺少的特殊组成部分,它贯穿于法律运行的全过程,对社会生活或经济生活有着 广泛的影响。在我国,法律监督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保障和重要组成部分,法律监督将权力及其运行置于监督之下,从而保障民主 政治的安全;同时,法律监督也是普通公民参与民主政治的重要途径和方式。

(2)法律监督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保证。法律监督有利于维护国家法律体系的统一完整,保障法律在 全国范围内的统一实施,确立和维护法律的权威。

(3)法律监督有利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

【解析】此题不偏,《09 老妖精指南加强版》上让注意该重点。并且提示要注意法律监督的定义有广义和狭义之分,还将其 3 条意义总结了一下,因指南和分析上给的意义不同,告诉大家如果考到的话,可以综合一下,以分析上内容为主。大 家可以看出以上标答是根据分析给的。所以大家一定要以分析为准来复习。指南只需要看刑法分则,因为分析上刑法分则太简单。

总的看来,综合课的主观题遵循了以往“偏”的特点,比如南京国民政府的法律体系,需要全面简述南京国民政府的宪法、刑法和民法,面覆盖广。甚至还有朝纲题目,比如村委会贿选那道题。此外,论述题需要自己发挥,还是考察考生的基本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