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小时内床战3回 少女一句「我愿意」让法官轻判男友

▲20岁黄姓男子曾7小时内床少女3回,你情我愿共发生5次性行为,被宜兰地院判6个月。(示意图/CFP)

记者游芳男/宜兰报导

20岁黄姓男子在网路结交一名未成年少女,热恋后多次发生性行为,也曾在7小时内床战3次,少女之后怀孕堕胎,被父母发现后怒告黄男,宜兰地方法院审结,认为少女虽未成年,但发生关系时两人为男女朋友过程并未胁迫,且与少女父母和解,依妨害性自主罪,判黄男6个月刑期。

判决书指出,黄姓男子2013年因纵火案基隆地院判刑4年,2016年7月7日假释出监。黄男出监后,在网路结交一名未成年少女,交往多时的两人于2016年12月间发生性行为,2017年9月至10月,也陆续在桃园市基隆市等地发生4次性行为,其中,10月2日下午3时至晚上10点,短短7小时内,两人在基隆市、桃园市两地宅床战3次。少女后来怀孕,2017年10月进行人工流产,少女父母得知后气炸,怒告黄男妨害性自主。

黄男到案后,坦承与少女发生性行为,在法院审理过程也坦承不讳;承审法官调查,黄男与少女发生性行为时,少女还未满16岁,黄男曾因纵火被判刑入监,却因无法克制情欲而与少女发生关系,法纪观念淡薄,影响少女身心发展。不过因两人是男女朋友,情不自禁才发生性行为,过程中黄男并未使用暴力,且事后黄男也与少女父母达成调解,并交付第1期款20万元,取得少女父母谅解,由于两人共发生5次性行为,依妨害性自主罪,分别判黄男2至3个月徒刑,合并执行6个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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