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狼政治獻金案 無罪確定
中华统一促进党总裁「白狼」张安乐被控未如实申报政治献金,涉犯政治献金法等多罪,台北地方法院仅依税捐稽征法、刑法使公务员登载不实判张八月徒刑,得易科罚金;检方就张无罪部分上诉,台湾高等法院认为检察官未提出新证据,昨驳回确定。
同案被告包括张安乐儿子张玮,与前、后任统促党主席李新一、张馥堂,党工张陈淑媜、张玮妻子王姝茵。
台北地检署起诉指出,统促党二○○六年间成立时,未设政治献金专户,张安乐与李新一、张陈淑媜却收受个人捐赠政治献金,犯政治献金相关旧法。张玮经营「华夏大地」旅行社,二○一○年十一月办公司登记时,向友人借款六百万元作登记资本,涉嫌验资不实、犯公司法、违反商业会计法、伪造文书罪。
检察官也指控张安乐、张玮、王姝茵联合侵占「华夏大地」旅行社资产一三八九万元;二○一四、一五年由韬略公司汇给华夏大地旅行社的八九六万元也遭挪用,涉犯业务侵占罪。
检方指控繁复,但北院仅依违反税捐稽征法、刑法使公务员登载不实两罪判八月得易科罚金之刑。
张安乐未上诉,所犯两罪罪刑确定。检察官就张无罪部分上诉,高院认为检察官没有提出新证据,却任意指摘判决不当,昨天驳回,不能再上诉第三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