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导体、AI学院 不得开公司

教育部23日表示,「国家重点领域产学合作人才培育创新条例」仅允许国立大学设置半导体、AI等重点领域研究学院,虽无法公司,但可与企业产学合作、甚至持股;若涉及国安等敏感领域,将有跨部会的审议会可严格把关境外身份

行政院会日前通过创新条例草案,授权国立大学可与企业针对重要产业,例如AI、金融、新农业、半导体、循环经济智慧机械等,合作设立研究学院,且限定一校一院,为期8~12年,盼解决产业人才荒。

立法院教委会23日表达关切,由于大陆紫光是由北京清大校办企业清华控股所经营,立委郑正钤质询学院能否开公司?在校友愿意资金支持下,私校能否适用创新条例,成立研究学院,甚至「一校多院」?

教长潘文忠说,研究学院不能经营公司、仅能产学合作,而教师可依科学技术基本法在企业兼职。教育部补充,研究学院可透过「专题研究、技术服务顾问、技术转移、人才培育」等方式与企业合作,教师或者该国立大学也可以持股但不能过半。

至于私校,潘文忠说,受限于私校法,教育部对于私校的监管较为宽松,然而创新条例具有高度监理性质,并考量维持大学公共性自主性、企业参与意愿等,初期仅对国立大学开放且一校一院,小规模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