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税工厂制造与报废程序 简化
为增加企业竞争力,财政部关务署2日指出,我国预告修正海关管理保税工厂办法部分条文草案,以简化通关及全面电子化为两大主轴、提升业者出货效能,包括删除保税工厂新产品的逐案备查、优等企业报废程序可申请免监毁、盘存报表可采电子传输。
所谓保税工厂为我国提供业者在保税区设置工厂,可直接进口原料免课关税,制造出货品后可直接外销海外,可享简化通关程序与免课原料关税。但如果业者要将保税工厂货品卖给国内消费者,必须补缴关税才能从外销改为内销。
为避免保税工厂挂羊头卖狗肉,像是名义上为免税产品、实为应课税货品,海关也在关税法规定,保税工厂应将每一案「制造程序说明书、产品清单等文件」递交给海关备查。
不过,近年来业者反应通关程序繁杂,而且企业间谍案件频传,业者也怕递交程序说明书导致机密外泄,本次修正办法改为「递交产品清单」即可,制造程序说明书为必要时海关才会要求备查。
另外,海关也提供优质保税工厂简化报废程序,只要是取得安全认证优质企业且评定为优级的保税工厂,若向海关申请核准、免派员勘查,业者可自行采取报废程序,加速行政效率。
依照修正办法,保税工厂未来递交给海关的盘存报表可实现全面电子化,不再强制以纸本文件,业者可运用光碟、随身碟等电子媒体储存报表递件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