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险钱进保本型基金 9月松绑
金管会27日宣布,寿险业投资型保单连结保本型基金其投资的海内外债券须符合一定评级,且保本型基金若以定存方式存放于银行,该银行资本也须达一定要求,以及保本型基金存续期间至少须6年,同时也将简化审查程序,从原来的逐案审查,改为首案审查之后,事后备查即可,预计9月发布上路。
金管会表示,此次规范草案修正包含,投资型保单连结保本型基金应明定债券评级,如达中华信评twAA级或相当等级以上,以及达S&P评定A-级或相当等级以上。
至于保本型基金以定期存款存放于国内银行者,银行自102年至108年起资本适足率、第一类资本比率及普通股权益比率须达一定标准,如102年起各该比率标准分别为8.0%、4.5%、3.5%,自108年起各比率依序为10.5%、8.5%及7.0%。
再者,须明定保本型基金最低存续期间至少6年,及最低到期保本比率为计价货币本金100%等规范。
金管会保险局主秘施琼华表示,国内投信发行的保本型基金可连结国内及国外的公司债、金融债等,未来都可适用这项新规定。目前市面上保本型基金连结的债券商品仍以国外债券为主。
施琼华说,之前金管会曾审核过国泰人寿推出的这类投资型保险商品,寿险公会希望金管会能简化程序,不需要再逐案核准,未来待相关规定修改完成后,就不用再事先核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