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富银总行土地变更惹议 富邦金:容积率未增加

记者蔡怡杼台北报导

针对台北富银行中山总行大楼土地变更案争议富邦金强调,此次北富银拟申请变更为「商三特」,建蔽率65%,容积率400%,容积率并未增加,且该案依法申请,并无任何不法情事

富邦金表示,该集团本就是遵法守法企业,北富银此次申请变更是依法申请,并无任何不法。

富邦金指出,北富银中山总行大楼原为台北银行大楼,土地面积875坪,民国40年土地第一次登记,土地所有权人为台北市政府,并非征收取得的土地,当时使用分区为「路线商业区住宅区」。

该大楼在民国65年取得建照时为「路线商业区及住宅区」,平均建蔽率55.68%,平均容积率398.47%。民国69年为配合该土地作为台北市银行使用,因此,台北市政府于民国69年都市计划中变更为机关用地,建蔽率为40%,容积率为400%,但该大楼使用执照的使用分区维持为「路线商业区、住宅区」。

富邦金表示,民国91年,台北银行并入富邦金控旗下,并于民国94年1月与富邦银行合并成为台北富邦银行,仍维持原北银金融办公使用,且北市府持有股权,由于该案是于民国65年依「住宅区」及「路线商业区」的规定取得建照供金融办公使用,都市计划则于民国69年变更为机关用地,因此,也应属都市计划法第41条规定维持原来的使用,即可依照建照用途继续作金融办公使用,因此并无违法的情事。

富邦金强调,民国88年台北银行完成民营化,已非政府机关,理应办理变更为非机关用地,富邦金在民国91年合并台北银行,承接北银所有资产,但中山大楼仍为机关用地,因此,北富银向台北市政府申请土地使用变更恢复为原商业区使用,后续将遵循都市计划法的相关规定,以比照中华电信变更案或依照「都市计划公共设施保留地通盘检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