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超速撞死單車騎士 關鍵「0.09秒」再審逆轉判無罪

高雄林姓男子3年前被控超速撞死黄姓单车骑士,林男一审被判10月,二审从轻改判5月,得易科罚金,并要给付黄男家属50万元。此案民事诉讼时,法院委请逢甲大学鉴定,结果显示林男即便没超速,也会撞上黄男,林声请再审获准,高雄高分院今宣判,认定是黄男突然变换车道肇事,逆转判林男无罪。

判决指出,林男2020年12月10日上午8时许,驾驶汽车行经小港区平和南路300号前时,原本骑在林男右前方的黄男,突然从慢车道变换至快车道,林男因闪避不及撞上,黄男送医急救后不治。

事后检方发现该路段时速仅40公里,林男当时行驶时速达54公里,认定林超速导致闪避不及才会与黄男发生碰过,依过失致死罪嫌将他起诉。

高雄地院审理时,法官认为林男超速肇事,考量他未与黄男家属达成和解,依过失致死罪判刑10月,全案上诉二审后,考量林男认罪,虽双方未达成调解,但林愿意在保险给付之外再赔偿金额。

高雄高分院综合事证,从轻改判5月徒刑,得易科罚金,但要求林应赔偿黄男家属共50万元,日后民事诉讼时,再从中扣除赔偿金额,全案确定。

黄男家属另对林男提出民事求偿,但法院审理时,院方将车祸送交逢甲大学进行鉴定,结果显示车祸路段时速虽为40公里,但依据行车纪录器逐格分析,加上人体反应时间计算。若林男遵守时速限制,也要2.76秒才能将车辆完全煞停。

但以事发当时两车距离计算,林要完全煞停,也要2.67秒时间,依据鉴定意见,即便林男没超速,也没有足够时间避免碰撞。

因出现新事证,林男另提刑事再审获准,高雄高分院依据车祸鉴定结果,认为当时事黄男突然从慢车道变换至快车道,林男即使遵守时速,也没有足够时间反应,车祸肇因应为黄男,林男不需负过失责任,今逆转判他无罪。

林姓男子被控撞死黄姓单车骑士,再审因关键「0.09秒」差距,让他逆转判无罪。取自Google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