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社工预算与实际月薪标准不符 社会局向议员致歉

应晓薇也说,市府既然编列社工高薪,应追查这5年内台北市是不是有社工编列高薪,实际却没有拿到,出现「回捐」事实,这要彻查到底。(游念育摄)

台北市社会局送市议会的「110年度附属单位预算台北市公益彩券盈余分配基金补充资料」,人事计算方法说明资料不明确,引发争议北市社会局向议会民政委员会致上歉意议员应晓薇则表示,社会局应向全体社工道歉,且既然编列高薪,也应彻查5年内,是否有社工「薪资回捐」的情事发生。

社会局表示,「委托办理经济弱势市民重回劳动市场专案」中,预算书面呈现内容,人事费259万8684元,其中就业社工3人,乘12个月乘5万2134元,为187万6824元,社工督导1人,12个月乘6万0155元为72万1860元。

社会局表示,书面内容,市议会民政委员会审议社会局预算时,资料呈现社工月薪5万2134元、督导月薪6万155元,但社工实际月薪并未达到此标准,于审议过程中提出疑问并要求社会局核实编列社工薪资预算。

社会局指出,关于台北市议会审议「就业社工员编列每月人事费5万2134元」,是以社工员每月薪资3万8,906元(即312薪点),为卫生福利计划280薪点为底薪,另加上风险加给8薪点、具社工师证书16薪点、累计1年年资且经单位考核通过8薪点,每薪点124.7元核算,另加上1万3228元(每月薪资约34%计算,其中约18%提供雇主支付法定应负担之劳健保费用,约16%补贴雇主提供其他奖金津贴等费用)。

社会局指出,保障社工劳动权益是社会共识,社会局已在委托契约明订应与社工人员签订劳动契约,并核实拨付薪资,且不得有人事费流用情形,社会局积极进行财务查核,亦建立社工人员劳动权益申诉管道

社会局表示,议会监督天职,社会局理当就议会与各界指教,详实回应具体精进,并就此次未臻明确之情事检讨,再次致歉。社会局也呼吁各界共同努力,预防「薪资回捐」情事再次发生,公私协力以社工专业落实弱势照顾。

对此,议会民政委员会召集人、应晓薇说,社会局要道歉,应该向全台湾的社工道歉,而不只对议会,也应该全面检讨彩券盈余编列,也不是道歉,下次预算就不仔细审,且社工都很辛苦,不能说只要是社会局委外的单位,福利就比较好。

应晓薇也说,市府既然编列社工高薪,应追查这5年内台北市是不是有社工编列高薪,实际却没有拿到,出现「回捐」事实,这要彻查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