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劳动裁决委员会将选出常务委员 劳部:最快周五通过

劳动部指出,4月9日将通过「劳资争议处理法」修正案。(图/记者李毓康摄)

记者余弦妙/台北报导

劳动部今(6)日指出,本周五(9日)将通过「劳资争议处理法」修正案,增设不当劳动行为裁决委员会(以下简称裁决委员会)常务裁决委员机制

劳动部劳动关系司长王厚伟表示,日前由国民党立委蒋万安民进党立委刘建国提出得劳资争议处理法增订第47条修正动议,裁决委员会应秉持公正立场,独立行使职权,因此应在原本的15名裁决委员中选出3名常务裁决委员,主要负责推动案件审理、检视裁决文书后提供意见、并提供裁决法制救济程序相关咨询

王厚伟补充,这3名常务裁决委员聘任的方式均是兼职,会先从原先的15名裁决委员中去征询意见,挑选时也会顾及到委员的职业(如律师学者等),任期也与裁决委员一样是2年。

王厚伟说,裁决委员会自民国100年成立以来,截至今年3月31日为止,已受理592件裁决申请案,经裁决委员会审理后作成裁决决定共有313件,其中有186件被认定构成不当劳动行为,106件遭驳回,21件不受理。

最后,王厚伟提到,该修正法案等周五通过后,等到总统公布,劳动部将立即函报行政院订颁施行日期,同时积极针对「不当劳动行为裁决办法等子部分进行配套修正,最快希望能在今年5月1日新一届裁决委员会新任名单出炉后尽快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