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强REITs 新光一号条款上路

信托公会指出,这次针对REITs管理、实务发生的问题进行相关法规修改,已获金管会核备,新规将以往的法规漏洞一一防堵。图/本报资料照片

今年第二季底信托业受托管理REITs

国内REITs发展20年,却面临档数越来越少、甚至被清算的窘境,金管会决定出手协助。信托公会指出,「强化REITs法规管理」是2020年金管会推出信托2.0的重要措施之一,这次针对REITs管理、实务发生的问题进行相关法规修改,已获金管会核备,新规将以往的法规漏洞一一防堵。

REITs在国外是个热门退休投资商品,2021年新光一号REITs市场派透过受益人会议临时动议,解任不动产管理机构,最终在今年清算下市,透过法令灰色地带为REITs基金运作带来重大影响。

信托公会秘书长吕蕙容说明,这次修正REITs自律规范重点有六项,主要针对实务上REITs投资人对受益人会议处理程序的质疑等相关争议进行修正。一是增订不得在受益人会议以临时动议提案的议案类型,及受益人会议重大议案的范围,包括不动产管理机构的委任、终止委任及报酬的调增,其他专业机构的委任及报酬的调增,避免这些重大议案仅以临时动议方式决议,可能造成基金运作受影响。

二是不得以书面方式召开受益人会议的议案类型,如不动产管理机构的委任、终止委任,这类对受益人会有重大影响的议题,必须以亲自出席方式进行意见陈述与讨论;三是修正信托监察人之权限范围及不适任解任机制等规定。信托监察人得以自己名义为受益人,为基金诉讼上或诉讼外的行为,但以下五项不行,即解除受托机构的责任、变更或终止本信托契约、同意受托机构的辞任、解任、指定或声请法院选任新受托机构、本基金的委任律师、股务代理机构及不动产管理机构的选任及解任等。

四是增订受托机构暨不动产管理机构得收取绩效报酬之规定、承租行为纳入控管关系人租赁交易态样一并规范等;五是增订现金流量表,以加强REITs会计报表之揭露事项;六是考量因应疫情及数位环境变迁,新增视讯方式召开会议规定,提供多元化会议形式之选择。

吕蕙容指出,没有信托监察人的REITs,持有3%的受益权人可提案要求受托机构召开受益人会议,若受托人仍不召集可报请主管机关许可后,自行召集受益人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