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和少女性交获缓刑 色男再逼高中妹自拍露点照「不给就封锁」

杨男2018年间在网路上认识少女,强迫她传送自拍拍裸照,不然封锁原谅。(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记者徐恺昕台北报导

一名杨姓男子为了满足个人私欲,在网上认识了一名16岁少女纯纯(化名)后,竟以绝交威胁对方拍裸照,纯纯怕被讨厌,只好乖乖拍了8张给杨男欣赏。士林地院依违反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判杨男3年2月徒刑案经上诉,高院7日撤销原判决,改依引诱使少年制造猥亵行为电子讯号罪判处1年10月。

判决指出,杨男2018年间在脸书社团结识纯纯,明知纯纯未满18岁,竟于同年12月26日对纯纯传讯说,若纯纯未依他的要求自拍裸照给他,他将封锁纯纯脸书帐号,且不原谅纯纯。于是纯纯在新北市八里区住处内,以手机自拍裸胸、裸下体的猥亵照片8张给杨男观赏,甚至拍到自己的脸。

检方侦查及士林地院审理时发现,杨男2016年18岁时曾与一名12岁女童交往并发生性行为,当时遭判刑2年,获缓刑5年,如今又再犯,一点也不值得悯恕,一审衡量他犯后坦承犯行态度尚可,但迄今未能得到纯纯的谅解,也没有与纯纯及其法定代理人达成和解,不适用减刑,因此依犯要求使少年制造猥亵行为之电子讯号罪,判有期徒刑3年2月。

不过案经上诉,二审高等法院撤销原判决,改依引诱使少年制造猥亵行为之电子讯号罪,处杨男有期徒刑1年10月,另纯纯所拍摄的猥亵电子讯号图档8张全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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