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完KTV直奔旅馆!工人趁醉「性侵传播妹」得逞…赔不起50万下场曝光
▲从事工程业的施男性侵传播妹。非当事人。(示意图/记者黄克翔摄)
新北市一名施姓男子107年和朋友到连锁KTV欢唱,几杯黄汤下肚后,自告奋勇要护送传播妹回家,结果竟是伸出狼爪,和对方搭车直奔旅馆,并趁她意识不清加以性侵,如今被新北市地方法院判处3年2个月徒刑。
判决书指出,施男107年8月2日凌晨1点多,和朋友相约到新北一家KTV唱歌,并透过传播公司请来一名女子炒热气氛,随着气氛越来越高涨,传播妹也渐渐不胜酒力倒在沙发上,他便主动搀扶对方搭上计程车,原本说好要送她回家,结果却在5时24分抵达旅馆,趁对方不省人事、无法反抗的时候性侵得逞。
▲赔不出50万只好蹲苦牢。非当事人。(示意图/123RF)
传播妹清醒后,惊觉自己竟然和施男裸身共处一室,怀疑自己遭到对方侵犯,于下午1点离开旅馆并向男友哭诉,两人决定报警处理,警方也调阅了沿路监视器,确认施男当天确实扶着喝醉的她进入房间。
施男事后向法院坦承犯行,并答应传播妹会在109年3月31日前赔偿她新台币50万元,但过程中屡屡跳票,拖了1年多仍未依约履行,只好宣告调解破局。法院考量到施男职业为工程业、未婚,还需扶养父亲等一切情状,将他以乘机性交罪判处3年2个月,全案仍可上诉至高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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