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乐融/谁真在意「艺人」和「网红」的区别?

文/陈乐融

唱片企画陈宏宇书写道:

"观众对于「网红」跟「艺人」是分两类的。对「网红」是宽容的,对「艺人」是严格的。

未来,若不再有电视台跟电视频道,那么「网红」就能取代「艺人」,但「艺人」就必须都转型为「艺术家」。

但,若电视台跟电视不会消失,「网红」是经不起电视机前面观众的考验标准的。

这不是一个申论的道理,而是日常的心态

「网红」赚再多钱,也不是「艺人」。"

明白他苦口婆心,但「艺人」与「网红」真能从本质上泾渭分明——甚至,在职场壁垒分明

网红之红有不同样态,有人有口才,有人有才艺,有人能搞笑,有人单凭颜值就镇住气场。大海捞针下,某些大网红未必比不少二三四级艺人没有料。

如果连马云都要线上线下虚实通吃,未来名人跨界跨域跨屏,根本不是新闻过度执着「界」、「域」、「屏」定义的,反而会被下世代的使用人与评论人视为异类

未来的阅听人不会特意区分哪种人是「艺人」,只会判断这人是红不红、表演哪种才艺、出现在哪种载具(电视、桌机手机或未来其他3C用品)、是否是我接触得到的平台(如特定网站、APP、演出通路等)上的「名人」。

美国总统川普在《谁是接班人》的长期曝光,只代表一个企业老板吗?不,他是「艺人」。唐绮阳在自家直播上只是个星座专家吗?不,她是「艺人」。节目一旦透过网路传播收视若能卷起千堆雪,他们也成为广义的「网红」。

不管是原生内容转播的二次内容,当「网红」定义日渐漫漶,「艺人」的定义也会随之松散。观众听众对「网红」是否一定宽容、对「艺人」残酷,我不确定。但知道,在不少「艺人」看不惯「网红」(又暗暗羡慕)之前,「实力派」对「偶像派」也看不惯(又充满嫉妒),偶像一颦一笑都能受欢迎、唱歌音不准演技呆滞,粉丝照样觉得「好努力」、「好可爱」,这又怎么说呢。

至于传统定义、凭借传统媒体制程打造出来的「艺人」,本来就随时可以期许自己更上层楼成为「艺术家」,不管媒体、载具、平台如何变化。这牵扯个人资质雄心,而与有没有「网红」威胁毫无关系了。

▲唐绮阳和川普。(图/翻摄自唐绮阳占星帮脸书、达志影像美联社

●陈乐融知名创作人、媒体人、策划人。游走于作词家作家主持人编剧、文化评论家品牌营销顾问人文心灵讲师等多种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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