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乐融/台湾的音乐创作人叫穷,穷在哪?

文/陈乐融

台湾音乐创作人叫穷,因为CD的销售版税已几乎不存在,从串流音乐平台分到的钱很少,从协会收到的公演/公播/公传(泛称performing rights)权利金,虽经过MÜST社团法人中华音乐著作权协会多年努力,勉强建立制度,仍遭遇不良同质协会破坏市场、审议制度刁难、演出商和演出通路抵制、媒体营收下降、以及与强势国际平台如youtube等难以谈判等众多不利因素。

大陆作者,虽比台湾更无法倚赖CD销售版税,但近五年从串流平台和协会收到的却较贫脊的过往大幅成长,尽管授权方式和报表结算,作者都只能默默单向接受,但至少我接触的新一代音乐人都觉得收入「有感成长」,某些新进作者遭强迫卖断的恶习,也多数「改善」为五年一次性包底付款的「弹性方案」,稍站稳脚跟的人更不可能卖断了。

最重要的,因为影视视频网站钱多势众,通路起来了就有钱制作内容连带网剧、网大(网路大电影)、网红自费歌手歌曲也多了出路,所需歌曲制作量大增。

就算一首歌在这泛滥的音频与视频时代要红仍千难万难、万中选一,但至少歌曲需求多的结果,是多数人有活干、有工开,能搭上一点影视关系的制作人、创作人、编曲人,生存环境是活络的。就算只拿工钱,不去寄望以后的版税或权利金,单歌价格已是台湾数倍。

所以,同样一个大陆词曲作者,现在不需要写出很红的歌,不需要变成大师,每一首拿到的钱却可能是十年前数倍,更不要说万一写到当红偶像的歌,光从大陆的协会跟音乐平台收取的权利金拆分,就有数十万人民币。而音乐产业还算是大陆娱乐产业的较末端。

台湾薪资停滞,每首歌的词曲预付版税,更早在十五年前由唱片公司与版权公司「共体时艰」下倒退、冻涨至今。劳工基本工资还有政府出面闻问,但商业界默契化的联合垄断,却难以打破。大陆如今已远超台湾行情,而且不怎么需要台湾作者为他们写歌。

当我们还以为大陆歌唱综艺节目都在唱港台二十年前作品而沾沾自喜,其实风水早已改变。往日金曲消耗得差不多,就是推展大陆本地旧作民谣、甚至「红歌」(共产党主旋律歌曲)的时代了。有名是你家的事,资深是昨天的事,现在媒体和资金都在我方这边,十三亿人里想玩音乐的年轻人就挤破头,为何还需要跨海找台湾作者?

当我们这边只剩呼吁「原创」、高唱「软实力」、甚至开始雨后春笋般增设大学与研究所流行音乐学系学程——而再也不敢谈产业的时候——我担心鼓励出来的人无用武之地。

即便极少数人挤进职业圈,所得也比不上大陆可能资质名气都更弱者,看来已是常态。台湾现在担心(或酸)音乐与影视界「人才外流」,说不定有一天你想「楚材晋用」,人家还没兴趣买帐

「覆巢之下无完卵」,国力弱,总体经济差,非属民生必需品的内容产业、精神娱乐更难幸免。

●陈乐融知名创作人、媒体人、策划人。游走于作词家、作家、主持人编剧、文化评论家、品牌及营销顾问、人文心灵讲师等多种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