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交市占一舉衝上45%」?永慶房屋膨風,公平會開罰150萬

房市示意图。(本报系资料库)

永庆房屋仲介股份有限公司于公司网页刊载「永庆房屋绩效也再创新高,2020年……成交市占更一举冲上45%」,及在书面文宣表示士林、大安、土城、新店区「2020永庆房屋成交市占45%」等,遭检举广告不实,经调查市占比率确实不符,公平会委员会议决议开罚150万元。

公平会表示,调查后发现,永庆公司经营的「永庆房屋」在直营区(台北市全区及新北市板桥、新庄、土城、永和、中和、新店、深坑区)与士林区、大安区、土城区及新店区的不动产买卖成交件数占比,仅士林区达到45%,直营区、大安区、土城区、新店区则平均落在35%左右,因此公平会委员会议通过,永庆公司于网页及文宣刊载「成交市占45%」,就足以影响交易决定之服务品质为虚伪不实及引人错误之表示,违反公平交易法第21条规定,处新台币150万元罚锾。

公平会表示,不动产交易市场涵盖多样的成交情形,包括不动产买卖、租赁及预售屋买卖案件,而在不动产交易过程中,不动产经纪业扮演重要的居间角色,协助买卖双方签订契约或解决争议,让整个交易能够顺利完成。因此,业者常刊载网页广告、发送广告传单或制作看板等各种行销活动,赞许自身的经营规模或成交绩效,彰显业者的能力以增加成交机会。

公平会提醒,业者在广告中所公布的市场调查结果,对于民众判断其所提供商品或服务品质的优劣程度,具有一定的影响。因此,业者公布市场调查结果时,允宜注明资料来源及计算方式等重要讯息,除可作为民众解读调查数据的参考依据外,亦表示资料有凭有据,更可避免因广告不实等不法行为而遭受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