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刀随机砍人竟为吃免费牢饭!莽男得偿所愿二审判8年

黄男持刀随机砍人,二审将他判刑8年。此为示意图。(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基隆男子黄家义,因积欠债务,想躲入监狱中吃免费牢饭,竟在2019年1月间某个凌晨,在新北市瑞芳火车站前随机搭上一部计程车,将司机骗到偏远山区后,自后方持刀猛刺司机3刀,司机重伤差点死亡。一审法院将他判刑8年,案经上诉,高院二审14日宣判驳回上诉,仍将他重判8年。可上诉。

判决指出,26岁的黄男曾有窃盗前科而入监服刑,但出狱后仍欠下大笔债务,他虽然加入讨债公司,但成无力偿还债务案发于2019年1月间,他先以手机通讯软体向林姓友人表示,「今晚有买卖,我要去黑吃黑,我没要骑车,所以要你载我,放心宵夜油钱算我的,也会给你薪水。」要求友人前来接应。

黄男就在隔夜凌晨,随机搭上新北市瑞芳火车站前一部计程车,要求张姓司机将车辆开往新北市双溪区,等车子行经偏远山区时,黄男谎称如厕,要求路边停车。随后拿出预藏的野外求生刀,朝司机肩颈刺杀3下,司机负伤反抗,鲜血喷溅在车内,黄男则开车门逃逸,并通知友人前来接应。司机驾车逃到瑞芳分局报案警方紧急将他送医,医院一度发病危通知,还好捡回一命;另外警方也在案发后隔天逮捕黄男,检方依照杀人罪嫌提起公诉。

一审法院审理时,黄男辩称是讨债纠纷,说自己见血会亢奋、失控,才打算将对方引诱到双溪地区,由同事处理。但黄男供词破绽百出,连被害人是谁都说不清楚,一审法院最后认定黄男因外欠有债务,无力清偿,欲躲债入监服刑,故随机拦计程车,犯下本案。一审法院最后认定黄男犯杀人未遂罪,判刑8年。

案经上诉,高等法院审理后,14日二审宣判,高院仍认定黄男犯杀人未遂罪,考量他持凶器刺杀素不相识之被害人,败坏社会风气,犯罪所生之危害、造成人群之不安感甚钜,犯后也未赔偿被害人,高院因此驳回上诉,仍将他判刑8年。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