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9个月产子!男告前妻外遇 她辩「自己拿针筒灌进去的」赢了
▲李姓女子离婚九个月后产子,被前夫提告侵害配偶权,但她辩称是自己用针筒注射精液受孕,法官判她赢了。(图/取自Pixabay)
李姓女子与吴姓前夫离婚9个月后,突然传讯告知,自己产下一子,且孩子是吴男的种,而吴男也收到户政事务所的户籍登记通知。不过,吴男认为该孩子是李女离婚前外遇怀孕生下的,于是怒向李女提告求偿。李女到庭否认外遇,辩称是自己取得不明男子的精液后,拿针筒注射而受孕,对此,医师也出面替李女作证,法官事后则判吴男败诉。
吴男提告主张,他与李女结婚15年后,于2018年12月5日与李女离婚。然而,李女却在2019年9月间传讯告知,她在2019年8月产下一名男婴,而经婚生推定后,推定孩子是他的,必须与他约定男婴的姓氏,之后他便收到户政事务所的户籍登记通知,限期要求他应与李女约定男婴的姓名。
吴男表示,李女事后提起否认婚生推定之诉,诉讼中经亲子鉴定,确认他与男婴并无血缘关系,并经法院裁定否认父子的婚生推定,而经推算,李女应是在与他离婚前就外遇怀孕,且经过他私下访查,得知男婴的生父应为一名林姓男子,他认为2人侵害了他的配偶权,于是愤而对2人提告求偿。
不过,李女辩称,她是在2018年12月5日间与吴男离婚后,才向姓名、年籍不详的男子取得精液,并用针筒注射精液受孕,并无合意性交。再者,吴男提出的通奸告诉,也在检方函询过妇产科医师,确认她是在2018年12月5日后才受孕,而获不起诉。
对此,法官传唤李女的妇产科医师,以厘清李女受孕时间,以及用针筒注射精液到阴道是否受孕等,而医师则证称,无法精准断定确定受胎时间,但若是以超音波周数来推算的话,受胎其应是在2018年12月5日之后。至于针筒注射精液部分,医师则回复,「只要精液在阴道就有可能,不管用什么方式。」
法官事后根据医师的证词,实在无法断定李女受孕怀胎的时间是在离婚前或后,且吴男也无法提出有利证据证明李女外遇,法官最后判吴男败诉。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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