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火烧出文大「大典馆」违建 北市府:7、8楼先拆掉
▲文化大学大典馆日前发生火警,8人受困的楼层北市府确认将限期拆除。(图/记者黄彦杰摄)
文化「大典馆」北市文化大学大典馆13日发生火警,造成李姓、陈姓女大生重伤,其中李女获救时一度没有呼吸心跳,所幸两人都已恢复生命意识。事后也揭开了大典馆6、7及8楼属既存违建之事实,台北市府建管处今(6)日公开发布该馆已鉴定完毕,不得补照、必须限期拆除。
依违章建筑处理办法第5条规定,倘属程序违建得依「台北市建筑物申请补办建造执照及杂项执照办法」办理违建补照;中国文化大学大典馆6、7及8楼虽属既存违建,经查为已超过基地法定容积之实质违建,且依「台北市违章建筑处理规则」第25条规定,危害公共安全之「屋顶加盖第二层以上违建」应优先执行拆除,故不得补照,建管处业已依规定查报,俟完成行政送达程序后限期拆除。
据了解,台北市市长室会议时,曾要求建管处于三个月内完成修正「台北市建筑物申请补办建造执照及杂项执照办法」。建管处回应,「程序违建」虽得经补办建造执照程序合法化,但现行遭查报的新违建,屡见借由「补照办法」不断重新挂件申请而拖延被强制拆除的不合理现象。
建管处处长张明森表示,为强化建筑管理,杜绝违建借由补照程序延宕拆除的乱象,将立即启动修法,针对违建补照次数、时序严格控管;凡属违建申请补照案,补照期限为1个月。
另外,如需办理结构安全鉴定案件,补照期限为2个月;如涉及都市设计审议、水土保持计划等需行政机关审查事项,补照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且限制仅能申请补照1次,借以严格控管违建补照案之完成期限。
张明森进一步表示,建管处修法是为杜绝违建藉补照程序而拖延强制拆除之管理缺失,违建拆除政策绝无转弯,也绝无报载修法为星靓点或文化大学「大典馆」等个案开后门等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