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被要求忍让、牺牲 华人教育助长情绪勒索
文/黄之盈
「没关系,反正我就是没人爱。」──情绪勒索型在华人文化的生活里,我们往往被教育:不要跟别人辩驳,要忍让,要牺牲……而这些特质更助长情绪勒索的发生。
「老婆,我今天可能会忙到很晚,先跟你说一声了。」「是啊……你的唱片事业最重要,尽管去大红大紫啊,反正家庭不重要嘛。」太太一脸不满地说。「我这样拚命,难道不是为了这个家吗?」「没关系,反正我就是没人爱,我条件这么好,也不是非你不可……」他实在受不了太太。有时候,他会赌气地跟太太说:「不然你去嫁给你说的那个人啊!」结果太太瞬间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哭个不停,他只好不断的好言哄着。虽然老是安抚着太太让他不免有些抱怨,但他却也下意识地认为自己「真能干」,「居然可以把这么难搞的人,应付得这么好」,以及「太太这种人就是只有我才能处理得来」,甚至他还享受着一种「太太永远猜不透他在想什么」的乐趣。
常觉得自己不够好的男孩
其实,这种感觉他并不陌生。他的爸妈常对他说:「你对爸爸讲话怎么这样?」「我们家常被瞧不起,你都没想过我们为你承受多少,你真不知感恩。」「你身为晚辈,就不应该……」「反正你长大了嘛,有自己的意见,你想的都对。」「你不按照我的意思去做,就是不孝。」「养你这么大,有什么用?」「你看人家隔壁老梁,儿女多孝顺,不但跟进跟出,过年红包也好大一包。」「我做这么多就是为你好,不然你走啊,丢下老父老母,走啊……」他很不喜欢这样,父母的每一句话,一方面把他贬低地一无是处,一方面却又挑动着他怕做不好的罪恶感。于是,他常感到自己不够好,觉得是自己的错,才会被嫌弃。但因为说话的人是父母,他也不能说什么,因为说了就好像自己是一个很爱计较、很不像男人的人,而且更可能又会被挑剔、被瞧不起。
我们在原生家庭受的伤
在华人文化的生活里,我们往往被教育:不要跟别人辩驳,要忍让,要牺牲……而这些特质更助长情绪勒索的发生。
让人难以逃脱的情绪勒索
什么是情绪勒索?对情绪勒索者来说,因为他们对于自己成长经验或生活中的沮丧、无力,没有能力面对与处理,于是,他们常用卸责的方式,制造事端,制住被勒索者。他们不在乎消耗他人,也不珍惜别人为他妥协和牺牲,甚至认为对方是应该的、欠他的。如果对方不从,他们就羞辱对方,甚至声泪俱下,袒露弱处,以达到自己的目的。第一位提出「情绪勒索」一词的学者是苏珊‧佛沃(Susan Forward),她以FOG(迷雾)一词来表示以下的三种状态──恐惧(Fear)+义务(Obligation)+罪恶感(Guilt)。被勒索者常莫名其妙的被索求要付出,他们感到无助,但却也不晓得该怎么逃脱。他们害怕伤害对方的情感,或者让对方难过,但从没想过对方加诸在他们身上的是一种慢性的毒物。最糟的是,当你提出抗议和反弹时,还会被说:「是你自己要这样做的,又没人逼你!」「唉呀,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你就多担待一点啊!」「你以前都可以接受,为什么现在不行?」这些话,往往让被勒索者更难以求助。
什么样的人特别容易被情绪勒索?通常有以下五种人:
一、自卑的人:自卑的人,也是渴望被对方认同的人。只要对方一对你不满,你就会放下自己的事,全心全力让对方开心。二、负责任的人:这种人常认为凡事都与自己有关,只要对方说是你的错,或你也有责任,你就会将责任扛过来,但其实那根本与你无关。三、贬抑自己的人:这种人常因为别人的轻蔑或鄙视而痛苦,所以只要感受到一丝丝被贬抑,他们就觉得自己很差,并且认为「是我没用、是我不够好」。四、压抑的人:这种人不喜欢吵架,他们凡事忍让,也认为自己不应该大动肝火,所以宁可以对方为主,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无,最后相安无事。他们用妥协的方式让对方高兴,但殊不知勒索者并不会因此善罢甘休,他们会愈发予取予求。五、过度同情他人的人:这种人有泛滥的同情心,认为人溺己溺,所以让对方一下又何妨,但这一让步,可能从此就很难脱身。
●作者黄之盈,专业咨商心理师,毕业于国立高雄师范大学辅导与咨商研究所,目前为台北市立明德国中专任辅导教师,同时是《亲子天下》严选部落客;台湾生涯发展与咨询学会「创意玩生涯」专栏作家;自由时报「恋爱跷跷板」关系疗愈专栏作家;Mamibuy驻站专家。曾是姊妹淘心话──女人心事专栏作家。本文摘自《看不见的伤,更痛──疗愈原生家庭的伤痛,把自己爱回来》一书,本公司获得宝瓶文化授权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