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汉姓取消原民身分作法违宪 谷辣斯:将带来毁灭性伤害

取自谷辣斯脸书

宪法法庭日前判决,原住民从汉姓被取消原民身分的作法违宪,对此,具有原民身分的总统府发言人谷辣斯认为,这种以大法官之姿传递「原名比汉名更不重要」的讯息,彻底否决原民在台湾的价值,就长远来看,将会为台湾带来毁灭性的伤害。建议大法官应有至少一席原住民。

原住民身分法规定「原住民与非原住民结婚所生子女,从具原住民身分之父或母之姓或原住民传统名字者,取得原住民身分。」宪法法庭日前作出判决,认为原民法第4条第2项违宪,要求相关机关2年内修法。

谷辣斯在脸书发表她「个人的意见」,认为这是一个不公平的判决,大法官的决定,再度复制汉文化对原民姓名权的压迫。过去的原民祖先,尤其是平埔族就是这样失去姓名、语言。

她质疑,到21世纪再有人以大法官之姿、假「平等」之名,传递「原名比汉名更不重要」的讯息,彻底否决原民(原民女性)在台湾的价值,就长远来看,将会为台湾带来毁灭性的伤害。

谷辣斯指出,现行「原住民身分法」的规定(即:如果是汉父原母所生的孩子,必须「从母姓」或「取原名」才能取得原民身份)是十几年前民选的原住民籍立委,基于广大原住民族民意,所修正的法律。会这样修,其来有自。

因为历经数十年原住民族的都市化,无数个原汉通婚的婚姻,碍于夫家的压力,使得原住民媳妇必须放弃自己的认同、信仰,所生的孩子不但不能取得原住民身份,还必须冠上夫姓,以延续夫家香火。延伸而来的后果,是原住民女性在面对夫家时,原住民媳妇与其家族自尊的丧失、认同的流失。

她说,原住民族想积极介入政府扭曲的政策,因此透过原民立委修「原住民身分法」,要求台湾社会接受一个事实:原住民女性若嫁给非原民家庭,与非原民丈夫一样拥有对孩子相同的权利。原住民媳妇也必须有勇气,彰显她所生孩子的原住民身份,公公婆婆也要可以接受自己的孙子也有权利继承母亲家族的姓名并成为「原住民」。

不是只有汉人需要透过姓名延续香火,谷辣斯表示,原民也透过传统的命名制度延续各氏族的血脉。所以最客观又具体的表征,就是父母双方可协议自己的孩子是否要成为法律上定义的「原住民」,如果要,就直接改名。

她说,这种立法其终极的目标,不是为了造成原汉冲突,相反的,是为了促成台湾社会尊重多元、尊重原民女性。但大法官却做出缺乏远见的判断。可能因为大法官不是原民,没有类似的痛苦经验,所以真的很难理解大部分的原住民族在说什么。但「台湾原住民族的命运,怎可被不了解原民的人决定?」

谷辣斯表示,此案给的启示包括:若原民还没回复传统名,请赶快以实际行动回复传统名,并以自己的名字为傲。并认为,「大法官应有至少一席原住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