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参2.0有偿PPP机制 5月上路

财政部陆续公告促参履约争议调解相关办法,本次公告有偿PPP作业办法后,促参2.0三大子法,剩促参法施行细则待修正。

针对有偿取得公共服务(PPP),财政部指出,为求审慎,评估作业规划为二步骤,未来将先由财政部或中央目的事业主管机关,就公共建设类别进行定性评估,之后再由主办机关就所属类别个案定量评估。

举例来说,在各种促参类别中,如果相关主管机关第一阶段定性评估,在「污水下水道、自来水及水利施」中择定「污水下水道」可办理PPP政策,后续符合「污水下水道」的个案均得由主办机关办理个案定量评估。

定性评估分为三大面向,第一面向是「必要性」:民生基本需求、政府应负担义务、设施覆盖率或服务供给量不足;第二面向是优先性:扩大社会效益和施政优先程度;第三则是迫切性:政府专业人力资源不足、政府财政调度资源有限。

至于个案定量评估有五大指标务,一品质提升效益、二是资产维护水准提升效益、三 是设施服务提早实现效益、四是委托民间办理风险值、五是外部成本效益。其中前四项必须以量化方式计算。

财政部说明,定量评估是为了严谨确认评估标的由民间办理较政府自行兴建、营运更具效益,因此评估机关应将可量化计算的事项以「货币化」方式计算,较难货币化计算的外部成本效益则另要汇整相关资料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