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时被轮奸 被害女获芝加哥市府赔偿六亿元

▲这是克里斯蒂娜遭暴徒轮奸前数月所拍摄的照片,据其家人转述,警方当时把穿着打扮和此图差不多的她丢在恶名昭彰的芝加哥南区,简直是送羊入虎口。(图/克里斯蒂娜家人提供/取自《每日邮报》)

国际中心综合报导

6年前,21岁正值青春年华美国学生克里斯蒂娜,于芝加哥市南区惨遭7名暴徒轮流性侵、毁容,事后还被从高楼推下,导致她脑部受到永久性的创伤。历经多年的诉讼,芝加哥市政府16日与被害者家属达成协议,将赔偿克里斯蒂娜2250万美元(相当于台币6.5亿元),为市警局的失职负责。

2006年秋天,当时就读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UCLA)的大3学生克里斯蒂娜(Christina Eilman)于飞行途中躁郁症发作,在芝加哥遭机场警方拘留。虽然她的父母连打9次电话给警方,表示女儿精神病史,需要住院治疗;但员警未听从家属意见带克里斯蒂娜就医,反而把她带回警局继续拘留。

结果这么一关就把她关了29个小时,事后警方还把这名年轻貌美、仅穿着超短热裤无袖上衣,身无分文又没手机金发女子丢在当地犯罪率最高的南区,草草释放了她。才刚获自由没多久,克里斯蒂娜便遭7名帮派份子持刀威胁,带到荒废的大楼内性侵。

虽不确定克里斯蒂娜是自己从高楼摔落或被推下,而她自那一天起,就必须不断接受各种治疗。她的家人虽对逞凶的暴徒不满,但他们更恨芝加哥警方的傲慢、怠惰,于是透过律师控告市政府渎职,要求1百万美元以上的赔偿。

在多年的官司缠讼后,此案终于尘埃落定,市政府坦承警方处理确有疏失,愿赔偿2250万美元,弥补克里斯蒂娜和其家人的身心伤害。「今天我坐在这里,既感到尴尬,又感到羞耻。」待市议会通过此赔偿案时,财政委员会主席伯克(Edward Burke)如此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