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遇连小学老师都不如!私校教授哭哭…薪资惨被大砍4成

私校教授薪资待遇不如小学老师。(示意图记者林世文摄)

记者许展溢台北报导

少子冲击大专院校,尤其私校问题更层出不穷,部分学校教师们薪资被一砍再砍,甚至有的锐减一半,待遇还比很多中小学教师低很多,是否影响教学品质教育部向《ETtoday新闻云》表示,若有将提私校咨询会讨论停招停办等处分

据《联合报》报导,一般来说,公立大学教授薪资约10万,副教授8万,助理教授7万。教育部统计,嘉义大同技术学院教授平均月薪从107学年约9万5千元,锐减为108学年的5万7千元;高雄市东方设计大学教授也从约9万4千元掉到剩约5万6千元,减薪近4万元。各私立大学以新竹县大华科大薪资最低,教授月薪只约5万2、副教授4万3千多、助理教授3万8千多元。

私校待遇差,除少子化影响,可能和学校财务状况较不好也有关,种种因素恐怕影响教师在第一线的教学品质。教育部回应,为因应子女趋势,近年维持高等教育品质政策,包括招生名额调控机制、建立学生受教权益维护机制、财务监督机制、建置大专校院校务资讯公开平台。教育部指出,也定有「教育部辅导私立大专校院改善及停办实施原则」,就专案辅导学校如有影响学生教学品质、财务恶化或未达改善目标情事,将提私校咨询会讨论停招停办等处分。

▲教育部表示,如有影响学生教学品质,将提私校咨询会讨论停招停办等处分。(图/记者崔至云摄)

教育部也提,106年设置「大专校院转型退场基金」,补助学生转学安置所需费用,并以融资方式支应教职员工退休或资遣等费用。另制定「私立大专校院转型及退场条例」(草案),于106年11月由行政院送立法院,然立法院未完成三读程序,因届期不续审,将再重新研拟法案,尽速送行政院审查

另外,教育部说明,依教师待遇条例第17条规定私立学校教师加给,学校准用公立学校规定订定,并应将所定支给数额纳入教师聘约;私立学校在未与教师协议前,不得变更支给数额。因此,学校未与教师协议前,不得变更加给支给数额。对于违反规定的私立学校,主管机关得依教师待遇条例第23条规定,处以新台币10万至50万元罚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