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贪警辩护人拖延诉讼 声请停止审理程序理由竟是「法官是被害人」

士林地院。(图/本报资料照)

新北市淡水警分局涉贪员警蔡至恩、蔡至儒兄弟,被控今年4月底,先吃案再向案件当时人索取「息事费」60万,涉犯违背职务收受贿络等罪。士林地院9日进行准备程序,法官原定勘验蔡至恩在超商索贿的影片,辩护人罗爱玲以未拿到光碟为由,声请停止勘验,经合议庭驳回后,辩护人竟声请法官回避,要求停止审理程序,理由是「法官是被害人」法官听到后连问2次「我是被害人?」辩护人称,会再以书状补陈,法官谕知候核办。

30多岁的蔡姓兄弟今年4月受理淡水某健身房性骚扰案件,利用警局的系统查知许姓被告的电话,致电家属称可以大事化小,但有些「眉角」需要见面聊,5月7日晚间11点多蔡姓兄弟与许约在某超商见面,许提领10万交给2人,但2人暗示太少,蔡兄隔天又到许男公司要钱,全程遭许录音搜证。法官今当庭勘验4分多钟超商监视器影片。

蔡至恩的辩护人罗爱玲表示,她庭前并未看过监视器画面,且因被告禁见,无法与当事人讨论案情,声请暂停勘验,法官谕知休庭合议庭讨论后,认为辩护人所说无理由,决定勘验,辩护人立刻站起来称,如果要勘验,立即声请法官应回避,全案停止审理。

法官问「什么理由,是执行职务有偏颇吗?」辩护人称「不是,是法官是被害人,并以程序上有瑕疵侵害社会法益,法官也是中国民国国民,会遇到相同情形,所以是被害人」法官听得一头雾水连问2次「我是被害人?」莅庭检察官也怀疑自己听错,问辩护人「你说法官是被害人,还是妳是被害人」。

另外蔡姓兄弟称,自己在看守所内吃全素,吃姜但不吃蛋、葱、蒜,看守所没有办法提供,而且锅碗都有沾到荤,他们因为从小没吃过肉,所以很不能适应。法官回答,有致电询问看守所,看守所回复可以提供全素。庭末,蔡至儒得知羁押期将在12月24日满3个月,对于是否能够具保,会因弟弟的辩护人声请停止审理程序,时程拖延下去他将继续羁押,当庭拍桌大骂「这样搞下去我要被关多久!」随即被上铐还押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