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价到宅抽血」小心有鬼! 遭爆狂推自费检验项目

▲「低价到宅抽血」小心有鬼民众爆料狂推自费检验项目。(图/北市卫生局提供)

记者赵于婷台北报导

台北市卫生局近日接获数起民众反映,北市所辖医事检验所派员沿路向民众或至店家招揽自费肝癌等检验项目,采低价方式吸引民众同意检查,隔日派员进行抽血、取回尿液,并推销其他自费检验项目。卫生局提醒,只要经行政调查证明有不当招揽情形,可《依医事检验师法》开罚。

台北市卫生局医护管理处副处长黄敬尧说明,接获民众检举发现有医事检验所以「免费肝炎筛检只需付耗材费100元,隔日可到府服务」、「只要$100元即可检验肝功能现场即时提供验尿结果」等话术和低价方式吸引民众检查,隔日派员抽血和取回尿液之外,更进一步推销其他自费检验项目,每项自费金额即增加数百至数仟元不等。

依医事检验师法第12条第2项规定「医事检验师执行业务应依医师开具之检验单为之。但经中央卫生主管机关指定或自费至医事检验所检验之项目,不在此限。」黄敬尧表示,民众应到医事检验所、医疗机构进行检验,或由医事检验所依医师开立检验单,事先向所辖卫生主管机关报准,才能前往民众住家办公场所或其他不是医事检验场所的地方进行抽血检验。

▲台北市卫生局医护管理处副处长黄敬尧。(图/记者赵于婷摄)

黄敬尧进一步说明,医事检验所派员沿途招揽到宅抽血业务日期、地点不定,以打游击等不正当方式沿途向民众或店家进行推销并刻意规避稽查。按医事检验师法第30条规定「医事检验所不得以不正当方法,招揽业务。」依照检举民众提供的同意书收款凭证资料,经行政调查事证明确,有不当招揽情形,可依同法第41条裁处该医事检验所负责人2万元罚锾。

由于「抽血」属医疗辅助行为,医事检验所派员外出「抽血」潜藏许多危机,如抽血场所清洁、抽血器具使用、消毒作业检体在运送中是否良好保存、抽血人员是否符合医事人员资格等。黄敬尧呼吁,为确保医疗安全及自身权益,切勿冒然接受医事检验所以低价招揽「到宅抽血服务」,以免花钱伤身

若有发现相关不法或不当招揽行为,可提供相关佐证,如广告单张、发放日期、地点、同意书、检验所开立收款凭证、检验报告等,向台北市卫生局检举(市民热线1999转7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