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过期乳玛琳再制的19食品 北市卫生局:48hr内应下架

▲用逾期乳玛琳再制的19食品,北市卫生局:48hr内应下架。(图/桃园市卫生局提供)

记者严云岑台北报导

台北市政府卫生局于今(10)日下午6时20分接获桃园市卫生局通知下架「远东油脂股份有限公司」制造之乳玛琳、酥油白油酥片等19项大包装产品经查位于长安东路的1家直营店,同日晚间7点前往稽查现场已下班无营业,卫生局已张贴通知书,要求尽速主动向卫生局说明下游流向,并呼吁食品业者若有使用19项产品,应在48小时完成下架。

台北市卫生局表示,第一时间已立即通知本市连锁通路20家总公司、台北市糕饼商业同业公会及台北市餐盒食品商业同业公会,下架停止使用远东油脂厂19项产品,并透过本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横向通知本府教育局及本市市场处通知学校及各大商圈夜市美食街摊商下架停止使用。

台北市卫生局重申,「台北市食品安全自治条例」第10条规定,食品业者于获得食品不安全讯息时,应于48小时内将与该食品有关之相关产品预防性下架完成。卫生局提醒烘焙业或食品贩售业者,曾有进货或贩售远东油脂厂19项产品,应于106年3月12日(日)午夜12时前完成下架作业

食品业者若有使用或贩售案内过期产品,应主动停止制造、加工、贩卖及回收,违反者,依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15条第1项第8款规定,依同法第44条裁处新台币6万元以上2亿元以下的罚锾,产品另依据同法第52条予以没入销毁。

▼北市卫生局在长安东路直营店张贴调查事证意见通知书。(图/台北市卫生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