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署高市查获过期蛋黄粉健康食品 台南市卫生局查封近20万包
▲台南市卫生局配合高雄地检署等单位,共同查察华肝公司委托台南市两家代工厂,疑使用逾期蛋黄粉原料制成「甘益壮」等产品。(图/记者林悦翻摄,下同)
记者林悦/台南报导
台南市卫生局配合高雄地检署,会同卫福部食药署南区管理中心、高雄市调查处等单位,共同查察华肝公司委托台南市两家代工厂,疑使用逾期蛋黄粉原料制成「甘益壮」等产品,查扣近20万包,已命其退回高雄市华肝公司集中封存,尚未查有台南市下游业者。
台南市卫生局指出,经查该两家代工厂未知情华肝公司提供之蛋黄粉原料已逾期,两家代工厂现场已无蛋黄粉原料,其中一家查获使用蛋黄粉制造之成品「净卫菌」156000包、「甘益壮」41000包,命其退回高雄市华肝公司集中封存。
台南市卫生局呼吁食品制造业应加强食品原料管理,原料应依先进先出原则管控且逾期不得使用或贩售;依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15条第1项规定:「食品或食品添加物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制造、加工、调配、包装、运送、贮存、贩卖、输入、输出、作为赠品或公开陈列…八、逾有效日期…。」,同法第44条第1项第2款规定:「违反第15条第1项…规定,处新台币6万元以上2亿元以下罚锾;…。」食品业者于发现产品有危害卫生安全之虞时,应依食安法第7条第5项规定,主动停止制造、加工、贩卖及办理回收,并通报卫生主管机关,以维护民众食品安全。卫生局也呼吁民众如发现业者使用或贩售逾期产品,能立即通报卫生局,以利快速拦截违法产品,确保市民食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