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卫生局稽查选蛋厂 责令业者限期改善
▲台南市卫生局出动稽查人员,会同检调至「泰顶山农产品有限公司」及「苌记泰安蛋品有限公司」位于仁德区的洗选厂稽查。(图/记者林悦翻摄)
记者林悦/南市报导
台南市卫生局28日下午会同检调至泰顶山农产品公司及苌记泰安蛋品公司仁德区的洗选厂稽查,除抽验蛋白液、蛋黄液、红壳蛋及洗选蛋等产品,其中检验动物用药残留及卫生标准等项目,预计107年1月5日完成检验外,另依食品良好卫生规范准则进行现场查核作业环境,相关缺失已责令业者限期改正。
台南市卫生局指出,稽查当日未发现逾期产品,将持续追踪,倘业者贩售逾期产品,依法要求业者下架回收,以维护国人健康。 台南市卫生局提醒,食品业者应遵照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规定,加强注意食品有效日期,以免使用逾期品;食品业者之从业人员、作业场所、设施卫生管理及其品保制度,均应符合「食品良好卫生规范准则」规定,若不符规定,依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44条第1项可处新台币6万元以上2亿元以下罚锾;情节重大者,并得命其歇业、停业一定期间、废止其公司、商业、工厂之全部或部分登记事项,或食品业者之登录;经废止登录者,1年内不得再申请重新登录。
业者倘贩售逾期产品,依据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15条第1项第8款规定食品或食品添加物逾有效日期者不得制造、加工、条配、包装、运送、贮存、贩卖、输入、输出、做为赠品或公开陈列,违者依同法第44条规定处新台币6万元以上2亿元以下罚锾,并依同法第52条逾期产品予以没入销毁。 据了解,泰顶山农产品有限公司李姓负责人涉嫌贩卖逾期蛋品、蛋液,经桃园地检署指挥侦办,李姓负责人涉及诈欺取财等罪嫌,被谕令新台币300万元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