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查「冷冻芋头」改标案 台南市卫生局:未发现

南市卫生局长林圣哲,呼吁食品业者于进货验收时须落实食品标示的管理,避免购入逾有效日期或标示不明之食品。(图/记者林悦摄)

记者林悦/南市报导

台南市卫生局3日接获高雄市卫生局通知 「玛尚缘国际有限公司」及「尚美窗帘有限公司」所贩售变更有效日期之「冷冻芋头产品,立即派员前往南市1家疑似下游业者稽查,但稽查人员未发现有该批产品。

台南市卫生局强调,该批有问题的「冷冻芋头」产品(标示有效日期为2017年3月1日),但稽查结果并未发现。依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15条第1项第8款规定:食品或食品添加物逾有效日期,不得制造、加工调配、包装、运送、贮存、贩卖、输入、输出、做为赠品或公开陈列违反者依同法第52条应予没入销毁。

复依44条处新台币6万元以上2亿元以下罚锾;情节重大者,并得命其歇业、停业一定期间、废止其公司、商业工厂全部部分登记事项,或食品业者之登录;经废止登录者,一年内不得再申请重新登录。

台南市卫生局长林圣哲呼吁,食品业者于进货验收时须落实食品标示的管理,避免购入逾有效日期或标示不明之食品。消费者若有任何食品安全卫生问题,欢迎洽询卫生局免费服务专线080028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