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连锁火锅店「小强整群出游」 台南卫生局稽查...命限期改善
▲民众爆料火锅店卫生不佳,地板积水,冰箱、冰柜随处可见「小强」横行。(图/民众提供,下同)
记者林东良/台南报导
台南永康大湾一家知名连锁火锅店分店,被爆料后场环境脏乱、地板积水,冰箱、冰柜随处可见「小强」横行,卫生环境相当恶劣,台南市卫生局接获检举派员稽查,但未发现爆料人所指的蟑螂出没,以及积水、食品逾期情事,但业者无法出具员工健康检查,未符合食品良好卫生规范准则,已要求业者限期改正。
台南市卫生局指出,针对民众反应连锁火锅店有病媒出没及厨房积水等情形,恐有食品卫生安全疑虑一事,卫生局于9月23日派员前往稽查,现场查核未发现病媒出没、积水情形及食品逾有效日期情事,但因业者未能出具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未符合食品良好卫生规范准则,责令业者限期改正,倘若复查不合格,依法处新台币6万元以上2亿元以下罚锾;另现场未能出具产品责任保险证明,倘未投保,依法处新台币3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罚锾。
▲台南永康大湾一家知名连锁火锅店分店,被爆料后场环境脏乱,卫生环境相当恶劣,卫生局派员前往稽查。(图/记者林东良翻摄,下同)
卫生局副局长林碧芬强调,餐饮业者应落实自主管理,加强内部稽核机制自行监督改善缺失,有助于确保所供应食品之卫生安全。卫生局提醒业者,依据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8条第1项规定,食品业者之从业人员、作业场所、设施卫生管理及其品保制度,均应符合食品之良好卫生规范准则。
另一方面,违反「食品良好卫生规范准则」规定,经命其限期改正,届期不改正者,处新台币6万元以上2亿元以下罚锾;情节重大者,并得命其歇业、停业一定期间、废止其公司、商业、工厂之全部或部分登记事项,或食品业者之登录;经废止登录者,1年内不得再申请重新登录,另为确保消费者权益,具有商业登记、公司登记或工厂登记之餐饮业者须投保产品责任保险,未依规定投保者,处新台币3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罚锾。民众若有任何食品安全卫生问题,欢迎拨打消费者服务专线电话:0800-285000,卫生局有专人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