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停車場出租 課房屋稅
地下停车场是否要课房屋税?新竹市税务局表示,依照型态与使用情形有所区别,主要分两种,第一种,车位若提供出租、收费,就应按非住家非营业用税率课征;第二种,未收取费用或未出租,而是自用,由所有权人按月分摊水电、清洁、维护费,可免征房屋税。
税务局表示,只要是附着在土地的各种房屋及增加其使用价值的建筑物,均属房屋税课征范围,地下车位也不例外。
税务局表示,地下停车场供停放车辆,如未收取费用、无出租,或由所有权人按月分摊水电、清洁、维护费而未营业,免征房屋税;反之,如收费、出租或供营业使用的地下停车位,则按非住家非营业用税率课征。依各地方政府现行规定,非住非营房屋税率为1.5%或2%。
税务局提醒,房屋如有新建、增建、改建或使用情形变更,纳税人应在事实发生日起30日内,检附相关文件向房屋所在地稽征机关申报,以免发生漏税而受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