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季全台房价负担率公布 较上季下降0.28%属「略低」等级
▲内政部公布,第一季全国房贷负担率属「略低」等级。(示意图/记者张一中摄)
内政部30日发布110年第1季全国及6都房价负担能力指标,本季全国房贷负担率为36.54%,较上季下降0.28%,较去年同季上升1.24%,变动幅度稳定,房价负担能力仍属「略低」等级。另本季全国房价所得比为9.13倍,较上季下降0.07,较去年同季上升0.51。
内政部表示,本季中位数家户可支配所得较上季增加0.11%,中位数住宅价格下降0.64%,五大银行购屋贷款利率则持平为 1.367%,故全国房贷负担率较上季微幅下降。至于本季中位数住宅价格下降原因,主要为多数县市的交易案件中,以小房型、公寓大厦等房屋类型交易比例增加,以致中位数房屋总价微幅下降。
在本季6都房贷负担率部分,台北市房贷负担率为62.17%,较上季下跌0.95%,为房价负担能力「过低」等级;新北市及台中市房贷负担率分别为49.01%及40.63%,分别较上季上升0.65%及0.55%,均为房价负担能力「偏低」等级;台南市及高雄市房贷负担率分别为31.12%及30.40%,分别较上季上升0.17%及下降0.72%,均为房价负担能力「略低」等级。桃园市房贷负担率为29.95%,较上季下跌0.64%,提升为房价「可合理负担」等级。就变动幅度而言,6都变动率均在1%以内,尚称稳定。
另在其他14县市房价负担能力部分,属于「可合理负担」等级有云林县、嘉义县、屏东县、基隆市、新竹市、嘉义市等6县市;「略低」等级有宜兰县、新竹县、苗栗县、彰化县、南投县、台东县、花莲县、澎湖县等8个县。
房贷负担率计算方式为,中位数住宅价格贷款月摊还额/中位数月家户可支配所得。中位数住宅价格贷款月摊还额,以二十年期本利均等摊还方式,贷款成数为七成,计算每月应偿还本利月摊还额。
▼110年第1季全国及六都房价负担能力指标。(图/内政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