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机股》欣同林宏信5大主张 重振大同百年雄风(2-2)

三、绝对反对将中山北路厂房土地开发为商业用途:中山北路土地是大同公司核心资产,也因为跟大同大学交叉持分的问题,所以短期内无法变更为商业用地,也无法进行商业化的开发处分,大同公司历年财报也一直表达相关开发计划涉及土地使用变更及都市计划议题长程计划仍需与大同大学及教育主管机关持续沟通及整体规画,不知道怎么出现外部股东要开发、处分中山北路土地的错误声浪?这是一个假议题,不管何人担任公司董事长,我也绝对反对到底。

四、提升员工士气,增加员工收入:1.据了解,大同员工已连续几年没领到员工红利。除了增加本业收益、减少不当转投资亏损外,我会建议将大同公司100%转投资公司的获利全部归纳到大同公司,由大同公司及所有100%转投资公司的员工分派红利,例如,尚志资产土地、不动产原登记在大同公司名下,分割成100%持股的子公司尚志资产,因为土地、不动产成本低,所以每年都会产生巨额获利回馈大同公司,如果尚志资产因为获利得分派员工红利,应纳入大同公司由全体员工分派,而不能由尚志资产少数特定人可以享有。2.鼓励创新,擢升员工担任转投资事业专业经理人,以绩效为凭,员工升迁有望,肯定增加对公司的向心力,提升士气。

五、分派现金股利予股东:1.大同已连续19、20年没有分派现金股利,108年有20几亿元的盈余,欣同公司提案分派现金股利竟遭剔除。2.祗要做好本业、管控不必要的转投资风险、亏损、有效益依既定计划开发、处分资产增加收益,在新的董事会3年任期内要发放现金股利应非难事,新经营阶层信心,也会坚持。